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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易九六論


  乾之爻皆九而坤六,何也?世之儒曰:吾聞諸孔穎達雲:陽尊複兼乎陰,陰不能兼乎陽也。他日,余與董生言及《易》,生曰:吾聞諸畢中和雲:舉老而稱也。請征諸揲蓍。夫端策者,一變而遇少,與歸奇而為五;再變而遇少,與歸奇而為四;三變如之:是老陽之數。分措於指間者十有三策焉。其餘三十有六,四四而運,得九是已。故《易系注》雲:「乾一爻三十六策也。」一變而遇多,與歸奇而為九;再變而遇多,與歸奇而為八;三變如之:是老陰之數。分措於指間者二十有五策焉。其餘二十有四,四四而運,得六是已。故《易系注》雲:「坤一爻二十四策也。」借如一變而遇少,再變三變而遇多,是少陽之數。分措於指間者二十有一策。其餘二十有八,四四而運得七。一變而遇多,再變三變而遇少,是少陰之數。分措於指間者十有七策。其餘三十有二,四四而運得八。故九與六為老,老為變爻;七與八為少,少為定位。故曰舉老而稱,亦曰尚變而稱。

  且夫筮為乾者常遇七,斯乾矣;常遇九,斯得坤矣。筮為坤者,常遇八,斯坤矣,常遇六,斯得乾矣。在左氏《國語》有之。晉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八非變爻,故不曰有所之。案坎二世而為屯、屯之六二為世爻;震一世而為豫、豫之初六為世爻。屯之二、豫之初,皆少陰不變,斯非八乎?卦由老數而舉曰六,筮由蓍數故斥曰八。在《左氏〈春秋〉傳》有之,曰:「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夫艮䷳(艮下,艮上)之隨䷐(震下,兌上)唯二不動,斯遇八也。餘五位皆九六,故反焉。筮法以少為卦主,變者五而定者一,故以八為占。艮之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史以為東宮實幽也,遇此為不利。故從變爻而占,苟以說于薑也。何則?卦以少為主,若定者五而變者一,即宜曰之某卦,「觀之否」、「師之臨」類是也。變與定均,即決以內外。今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懼不吉而更之,故曰「是謂艮之隨」。「是謂」之雲者,苟以說也。故穆姜終死於東宮,與艮會耳。而杜元凱於此注,以為雜用《三易》,故有遇八之雲,非臻極之理也。

  劉子曰:余與董生言九六之義,信與理會,為不誣矣。余又于左氏二書參焉,若合形影然。而世人往往攘臂於其間曰:生之名孰與穎達著邪?而材孰與元凱賢邪?曆載曠日,未嘗有聞人明是說者。雖餘憤然用口舌爭,持貌從者什一二焉。嗟乎!由數立文,所如皆合,昭昭乎若觀三辰,其不晦也如此。然猶貴聽而賤視,齗齗(五奸反)然莫可更也。矧無形之理、不可見之道邪!餘獨悲而志之,以俟夫後學。初董生言本畢中和,中和本其師,師之學本一行雲。

  第一指(餘一益三,餘二益二,餘三益一,餘四益四)。第二指(餘一益二,餘二益一,餘三益四,餘四益三)。第三指(與第二指同)。

  右掛從下起,指亦自下始。第一指法地,故益成偶。第二法天,故益成奇。第三人極法天,故同。

  第一指(遇一益三,並掛一為五。遇三遇二,並謂之少,與一同)。第二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

  右三指俱遇少,通計十三策。其餘三十六策,四四運之得九,為老陽。故《易系》雲:「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注》雲:「陽爻九。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有六。」

  第一指(遇四益四,與掛一為九)。第二指(遇四益三,與掛一為八。遇三亦同)。第三指(遇四益三,與掛一為八。遇三亦同)。

  右三指俱遇多,通計二十五策。其餘二十四策,四四運之得六,為老陰。故《易繫辭》雲:「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謂「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一百四十有四。」

  第一指(遇一益三,並掛一為五)。第二指(遇四益三,並掛一為八)。第三指(遇四益三,並掛一為八)。

  右初指少,第二、第三指多,以少為主。通計二十一策。其餘二十八策,四四運之,得七,為少陽。

  第一指(遇四益四,並掛一為九)。第二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

  右初指多,第二、第三少,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通之,得八,為少陰。

  第一指(遇少,謂一二也。並止於五)。第二指(遇多,謂三四也。並止於八)。第三指(又遇少,謂一二也。並止於四)。

  右初指少,第二指多,第三指又少,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運之,得八,為少陰。

  第一指(遇多,謂四也。止於九)。第二指(又遇多,謂三四也。止於八)。第三指(遇少,謂一二也,止於四)。

  右初指第二指並多,第三指獨少,以少為主。通計二十一策。其餘二十八策,四四運之,得七,為少陽。

  第一指(遇少,止於五)。第二指(又遇少,止於四)。第三指(遇多,止於八)。

  右初指二指並少,三指獨多,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運之,得八,為少陰。——右揲蓍數

  「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

  夫艮䷳(艮下,艮上)之隨䷐(震下,兌上)唯六二爻不動,餘五盡變。變者遇九六也,二不動者遇八也。

  「晉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夫屯䷂(震下,坎上)六位盡,不遇六九,故不動。既無所之,即以世爻為占。案屯是坎宮二世卦,故以一為占,則遇八。夫豫䷏(坤下,震上)是震宮一世卦,以初六為占,亦遇八。韋昭於此注雲:內曰貞,外曰悔,震下坎上為屯,坤下震上為豫。言得此兩卦,震在屯為貞,在豫為悔。八為震兩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所以筮史占之,謂「閉而不通者,爻無為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謂陽爻九,一爻三十六策,六爻當二百一十六。言三十六者,舉老陽也)。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謂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當百四十有四。言二十四者舉老陰也)。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六十四卦都三百六十四爻,陰陽相半,各一百九十二爻。陽爻一爻三十六策,合為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一爻二十四策,合為四千六百八。

  ——右六九之數

  一行《大衍論》雲:「三變皆剛,太陽之象也。三變皆柔,太陰之象也。一剛二柔,少陽之象也。一柔二剛,少陰之象也。少陽之剛有始、有牡、有究,少陰之柔有始、有牡、有究。因綜四象之變,而成八象焉。八象之位,而八卦之本列矣。」注雲:「太陽始動,施于太陰而生震象之七(謂少陽之七,為震初九)。再動於牡而生坎象之七(謂再索而得男也)。三動於究而生艮象之七(謂三索而得男也)。太陰始動,施於太陽而生巽象之八(謂少陰之八,為巽初六)。再動於牡而生離象之八(謂再索而得女也)。三動於究而生兌象之八(謂三索而得女也)是以九六七八分為八象。」

  ——右論大衍

  《國語》又雲:「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韋昭雲:「泰三至五震象為侯,陰爻不動,其數皆八,與貞屯悔豫義同。」劉子曰:昭此說用互體有震。案董因之言天地配亨,是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之爻。夫泰,乾坤體全,內外位正,內為身,外為事。蔔得國事也,以外卦為占。六五居尊位,故統論卦下辭曰:「小往大來。」爻遇歸妹,故曰天地配亨,何必取互體也?

  ——右與董生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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