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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元蓀道:「姊姊何必再來,老尚有事只管回去,兄弟常時出門,相隔又近,沒有找不到的。姊夫見面如問,就說和姊姊同回好了。」

  瑞華道:「那麼叫老尚代你先把行李運回去,你過一個鐘頭後走也好。」

  隨將老尚喚進。元蓀除留一手提箱外,將行李一一點交結束,雇來兩輛洋車,往教場四條章宅運去。瑞華問棧房錢多少,元蓀說:「大約連昨晚吃飯在內有一塊錢,姊姊有事先請,不必管了。」

  瑞華便作別起身,由元蓀送出店外,坐了原來的包車走去。

  元蓀原姊夫情厚,姊姊也還不錯,可以告慰母氏,免致擔心,恐到章家無暇寫信,人去以後,就著閒空給母親、乳母各寫了一封信,稟告到京寄寓姊家,相待甚好,姊夫尤為關切,請母親、乳母安心等語。寫完發了快信,算清店賬,鐘已十點,心想女人家買東西總是慢的,還是再等一會,候她到家再去的好。又挨了半點鐘,才自提皮箱出外,雇車前往章家。到後老尚正在門口,趕忙接過皮箱引了進去,瑞華也只剛到,姊弟見面略微坐談,便由瑞華領著分別引見家人,就在後進廂房內安排下住處。午後瑞華出赴戚宴,到了下午拙庵打電話回家,說衙門下得晚,七點華美番菜館恭候,請舅老爺到時自去。元蓀隨和拙庵全家老少一同前往。拙庵業已先到相見,慰勉甚是殷切。飯後回家又談了一陣明早拜客的事。

  元蓀問表兄蕭秋恕可仍住在米市胡同淵廬,拙庵答說:「正是,那是四川同鄉京官議員時常往還之所,李寂庵、羅子卿俱住在那裡。明日恰是禮拜,我陪三弟同去拜看他們,下來到順治門大街拜蒲伯英,回吃午飯。再到我親家曾介白那裡,他必留吃晚飯。後天去拜施鶴雛、顧巨廬、胡葆生、謝伯莊和蕭氏兄弟,孫伯岳家最後再去。這些必須去的世交戚友不過三數十家,餘下的碰上看情形再說。伯岳在同鄉中雖稱富有,場面闊大,但我和他相見時少,聞說近來居天津,三弟從天津來,令兄和他交厚,想必見過了吧?」

  元蘇不便說少章私心薄情,推說因姊姊函催快來,在天津只住了兩天,伯岳正往北京來,所以未見。此公事忙,往來盡是顯要,先父和他不常通信,將來得便再去也是一樣,拙庵細察元蓀英氣勃勃,頗有氣骨,談吐更有分寸,背後囑咐瑞華此非池中之物,務要善為看待。第二日起元蓀拜了幾天客,頭天是拙庵同去的。這些議員京官和元蓀不是世交,便是戚誼,少年英敏,再經拙庵代為揚譽,越發看重,不消多日便成投契。由此元蓀便在拙庵家中住了下來,只是事情還未謀到,伯堅仍無到京之訊。

  元蓀因人情還不甚惡,尤其京中情況不如預想之難,覺出前途尚有幾分希望,也就不似初來時愁慮,每日除了在家看書看報、留心時事之外,便去各世交、同鄉家中小坐。先尚矜持,惟恐浪費,後來應酬漸多,有時也隨眾打打小牌,或往大柵欄聽戲。

  頭兩月每一打牌必贏,以為居京謀事應酬必須,反正伯堅所贈分文未動,拿贏來的錢應酬正是一舉兩得。第三月上偶往一同鄉世交家中祝壽,主人留著打牌,元蓀平日打的多是三百和滿貫,二十和底的么二,至多不過十塊二十、三四十元輸贏,見同桌的多是頭二路政客,打的又是五十么半、一塊跑、跟番、買頂六十和底,加斷么,圈風,四碰,自己不買不頂也有三百上下輸贏,比往日大幾倍。

  主人原因牌底大,無人肯打,知元蓀牌打得好,又連贏了數場,才強挽他湊數。元蓀年輕,面軟好強,人已上場不便再退,一半也仗恃連日手氣甚旺,牌又打得靈活謹慎,不便推辭嫌大,一切從眾,坐下便打。

  偏巧上場當莊便和了一個清平滿貫,因未曾買,只得四百和,連跑贏了一百四十四塊,心方高興,以為當日必要大贏。哪知手氣不能常旺,和過這一副後頭四圈只和了兩把小和,而上下兩家都是逢莊必連,把贏的倒出去還輸了七八十元。元蓀最好朋友,平日贏了錢,寄家之外多半請客應酬用掉,身上除伯堅所贈四百元未動外共只一百四十五元賭本。原是吃得補藥吃不得下藥的,如照往日牌底還不動心,當日同場三人倒有兩個初見的,另一個也只同過兩次席,均無交情,又多是有地位的人物,平時難遇,賭過一場便各自東西,見頭四圈一牌未買,就有二三百元進出,下四圈翻本還好,否則便要大糟,不由心中發慌。

  搬莊以後先只想也不求贏他三百二百,只翻回本來贏個三五十元便心滿意足。上去連和了兩副平斷,俱因未加和底吃一半虧,否則已然夠本,心已後悔膽小。再經同桌一個討厭的輸家拿話一激,恰巧當莊,便把和加上,有兩家頂買,成了六十和底,元蓀心想,和底平加了一兩倍,只和初上場一樣來個滿貫,再謹守些便可有勝無敗。想著想著居然連了一個小和。眼看差不到十元便夠本,方盼連莊,不料旁兩副便吃人敲了一個滿貫,仍就回了原樣。

  心既怕輸,便不似往日氣定神閑,時常為了求和把牌打錯,於是越怕輸越輸,牌風漸邪,連出大牌。始而當莊才買,及至輸多上火,僥倖之心越深,便牌牌買。最可氣是每和一兩副小牌,必吃人敲副大的,心中發急,方寸越亂,幸而未四圈還翻了些回來,結局恰巧將身備賭本輸個乾淨,只剩下三塊零的。

  照牌底和當場牌風雖算輸得平和,在元蓀卻受不了。當時假裝大方,強忍肉痛從容談笑,辭別出來坐在洋車上越想越悔。賭本已幹,明日偏又是一般同鄉世好公聚,自己連勝了幾場,不能不入牌局,盤算了一夜,只有把伯堅所贈之四百元暫時動用。初意只想至多只用一百元作本,勝了固好,就算它輸淨,上內次寄家之錢已不止此數,譬如自來未贏,仍是四百實錢,只給母親寄了百餘元去,不算損失,說什麼也敷衍過幾場然後停手,省得人背後說閒話。

  主意打定,便即照前赴約去湊牌局。卻不知天下事怎能如人計算,賭博一道全仗氣沉心定,輸贏不去計較,方可獲勝。只得失之念一重便非輸不可。就當時不輸,結局也非輸不可。為人處事也是如此。自私之念一生,便不能判別是非,胸無主宰,方寸已亂,知利而不知害,焉有不敗之理?元蓀初到京時贏錢,是為自己年輕,一般戚友多是聞名初見,又都有相當地位,輸贏不大,恰好安身有處,身邊有數十元富餘,本為酬應聯絡,遇上對方缺手時便湊個數,稍微夠手便不入局,心無必勝之想,氣定神閑,牌又打得聰明,無形中先占了勝著,態度還是極好。

  贏過兩場越發心定,每往入局,都是拼輸幾個,凡事無不從眾,全不走心,大家都誇他牌品好,少年老成。及至連贏幾場之後,寄了兩次錢,又請了幾次客,覺著憑這兩張牌便可混出用度,表面大方,暗裡認真,得失之念與自恃之心交織於胸,這已是將敗之兆。偏遇上一場大局,妄欲僥倖,雖未大輸,再賭要動老本,百計盤算,心氣已餒,求勝之心反切,無形中錯了章法,由此起便連輸了好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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