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壽民 > 征輪俠影 | 上頁 下頁
一六


  周母突然變色斥道:「元蓀,你怎麼糊塗起來,有我在,你敢和誰鬧?有話好好商量。看你這雙眼睛,還不給我睡去,要叫我生氣麼?」

  元蓀原因羅氏當早氣勢洶洶,大有破臉之勢,知她性情潑悍,什樣無理的事都做得出,表面裝著鎮靜,用活點她,暗中示威,迫使就範,借此脫身,實則心中並無把握。惟恐一鬧起來,不論分家與否,老母都要氣苦悲愁多日。走到院裡,心正盤算如何避免對面衝突,偏那萍香只顧狐假虎威討好,得令即追,也沒細想主人心意,上來硬要把人追回。元蓀誤疑羅氏立意決裂,又見丫頭辭色不遜,雖然少年脾氣,仍是相機進退,沒想真個把事情鬧大。原是取瑟而歌之意,一見母親滿臉愁急,認以為真,不禁惶急,一面忙使眼色,先悄聲說:「兒子是假做作,非此不可,媽莫著急。」

  說完,仍高聲答道:「兒子哪敢惹媽生氣,但只忍讓得過,不欺到我頭上來,哪個願意自己害自己丟人舍臉不成?」

  周母慘笑道:「都是自家人,哪個會無故欺你,不許說了,各自睡去。」

  元蓀諾諾連聲,扶了周母走進堂屋。還待述說前事,井問昨晚情形,周母道:「我不愛聽閑活,吵得我經也沒念完,是乖的回屋睡去,不喊你不許起來。」

  元蓀無法,只得回屋。剛把鞋襪脫掉,便聽外屋來人低聲說話,聽不真切,一會又聽母親在說:「你告訴少奶,我一定照她話做,二少爺決不會違背我的。這都是萍香惹出來的事,少奶既然明白,她一個小娃兒,看她平日勤快,也不要打了。二少爺大約就這月內走,等他起來,我還要說他呢。有我作主,叫少奶只管放心就是。」

  元蓀聽來人像是羅氏房中奶媽,覺著奇怪,正要喚人來問,周奶媽已自走進。

  原來羅氏顧慮大多,萍香一走,便跟了來掩在屏門偷聽,正趕上萍香哭喊,元蓀發話雖然恨毒,但已為元蓀盛氣所懾,不敢再出吵鬧,只得裝著未聞,跑回房去,越想越可慮。萍香回房哭訴,只咬牙咒駡了元蓀幾句,便將其遣走,自己不好意思再去後院,令奶媽告知周母,轉囑元蘇不要和她作對,向成基進讒,喊丈夫回家。周母知道元蓀不會這等做法,一口答應。元蓀見家務雖未鬧起,但是叔嫂仇恨越深,萬難再處,周奶媽走後勉強合眼,睡到中午。起床一問,羅氏已然來過,朝周母哭訴元有欺她,又挾制周母,只丈夫此行無事歸來便和元蘇拼命。直到周母一力承當,並說元蓀日內必走,方始收淚,面現喜容而去。

  元蓀聽了又氣又笑,隨和母親商議行事。本應向公賬上去支旅費,羅氏極願元蓀早走,也不致于不肯,周母終恐和羅氏又起衝突,執意不許,又恐愛子遠去京師,長途千里,前程好壞難知,想給他多帶一點旅費,以供客邊度用,不致受窘,打算把殘餘的一點衣服首飾變賣三四百元與元蓀帶去。元蓀始而不肯,繼思自己一走,羅氏終須竭澤而漁,無論有什餘物,早晚都會被她逼去,那時三文不值二文,不但吃虧,反得不著,到不如趁自己在時把值錢的全都賣掉,一則好使羅氏知道母親並無積蓄,二則還可設法備個後場。議定,先由周母乘元蓀外出去和羅氏商量,說:「元蓀北上謀事,川資行裝以及送親友的禮物、在外應酬均須用錢,公賬上錢已無多,這大一家人還要度用,意欲將我的舊衣服變賣些錢,你看可好?」

  羅氏早把公款視若私囊,聞言自是願意。周母隨當羅氏把所有衣箱打開檢選,羅氏免不得又假作出錢自買回去,孝敬她娘家母親,選了兩件好的,周母如何會要她給價,仗著舊家東西多,元蓀又知物價,精明勤細,什事都自下手,雖是頻年羅掘之餘,仍賣了五百七十餘元。周母大出意外,幾於打消賣首飾的主意,元蓀另有心意,反勸周母:「這些零碎東西媽已多年不戴,現更是不會再戴出去,留這廢物則甚?」

  於是除酌留下幾件簪鐲而外,全數賣掉,又得了六百多元。羅氏不知物價貴賤,加以娘家近年當賣度日均是刁僕經手,惟恐人知,從未得過善價,以為這些東西均不值錢,元蓀又瞞起了一半,只知衣飾兩項共賣了二三百元,利其速行,總算未加剝削。

  周母原意錢賣得多,以一半作元蓀川資,元蓀卻要帶走三分之二,周母不知愛子用意,雖覺多些,因出遠門,也就罷了。元蓀將錢拿過,只用二十餘元製備了點行裝,自帶七十元上路,偷偷將下余的錢交給周奶媽,說:

  「我從小吃你奶長大,關愛備至,你又忠心我家,我固視你若母,全家也沒拿你當作外人。媽為人忠厚溫和,易受人欺,大少奶又極刁悍忤逆,大少爺雖還明白,偏是年輕懦弱,不能作主。我初次出門謀事,不定何時可成,惟恐媽在家中受苦受氣,一想起便心如刀割,想不到這些衣服零碎清理出來居然賣了這多的錢,使我放了一大半心。大少奶老以為媽有積蓄,我走不久,她必三下五除二,將那兩千塊錢折算個盡,來向螞訴苦逼索,錢在媽的手中或好或歹都要被她騙去,並還勒索不已,所以我假意帶走多半,暗中托你代我收藏。我走以後,日子但能將就不必說了,如實見無法忍受,我已先托好人,可勸媽搬到張淩滄家暫住,就我事謀不到,或是事情大小,無力來接,有這點錢足能過個三兩年,何況我也不至於三年都找不到事,盡多盡少總還有點錢寄回來哩。

  「家請你當,別的只管儉省,媽這例酒和添菜點心卻萬省不得,不到張家,也萬不可說出錢在你手的話。分時除後院東西外,只要老爺遺留下的書籍和裝筆記那口舊皮箱,別的家具陳設和稍值錢的東西,我將來有錢,要多少都有,一概不取,免你又討閒氣。我家字畫甚多,搬南京時我和大少爺早清理過,開有清單,有兩箱是值錢的,真能換錢的不到十分之一,但寫畫人都是先老爺的座師同年、至交至友,他們拿去也都糟掉,你叫三少爺們出面,假意爭那值錢的兩箱,然後你假裝不懂,出來做好人,把這些和他換。你總記住,值錢的書畫古玩只有錢便買得到,這先人遺澤和老輩多年的交情,遺失損毀了卻萬買不出來。事出不得已,並非和他分家,不過代為保存,免得和那年一樣,一大箱書畫和先老爺親筆寫的褶卷,只一個夏全都黴爛,剩下的被少奶拿到娘家做了小孩的仿本了。這事最要留心,片紙隻字不管好壞新舊都給我好好收起。三少爺昨日已囑咐過,到日千萬留心才好。」

  周奶媽含淚說道:「少爺的主意雖好,但這幾千里路出遠門,就帶這一點錢,萬一事情找不到,人在異鄉,舉目無親,怎麼得了?這回太太還留有幾百呢,你留下三百塊錢也就夠了。」

  元蓀攔道:「我的心思,先老爺在日,那大家業被大房裡糟光,平日也是飽受嫂子閒氣,永沒提過一聲。到了我們一輩並沒什麼產業就鬧分家,傳出去終是笑話。如不是怕媽吃苦,大少奶便對我多惡也不會計較的,本心不是萬不得已決不想分媽那幾百塊錢,原準備日後打發大少奶的。以我預料,剩的公款還沒法全數報銷,她向媽逼錢總在三個月後,此時我事如好,有錢寄回,自有安排,也沒事了。否則可由張淩滄轉手,作為他向外面代借來的,每次以二三十元為度,足可以搪塞個三數月。有這半年,我的事再不成就,而媽日子難過時,才能打分居的主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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