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壽民 > 龍山四友 | 上頁 下頁 |
一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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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老賊先因為惡數十年,看出許多同輩逐漸傷亡,惟恐惡貫滿盈,生了戒心,後又發生兩件非常之變,乃師慘死,同類調殘,好些比他本領更高的異派中人均被正派中人誅殺,心雖恨毒,越看越怕。自家崆峒山中又藏有大量金銀珠寶,這才悄悄離山,暗中偷運出來,隱居桐柏山中,連道裝也都換掉,隱姓埋名,不問外事,專享晚年之福。後因五惡每人均有不少妻妾,大半都是民間搶來,年久無事,雖向不許與娘家人通信來往,自己又都還俗,不致走漏風聲,但這班姬妾生有好些子女,有的連孫子都快成人,娶了妻室。 後山這片盆地雖極廣大,種田的人多是從小買來的窮人之子,從小經過訓練,非但耕作勤勞,體力健強,更有極嚴厲的山規,只把事情做完,一切均可隨意,與尋常土豪人家做法不同,但從小到老決不許其離山一步。因是恩威並用,賞罰嚴明,除對老少主人無論何事不許違抗而外,因不受官差欺淩,山中又不納糧,所得雖只十之一二,比起山外那些農人的日子反倒好過。加以多年細心教練之下,對於主人畏服已慣,從無一人背叛,有的還更忠心。因為規條極嚴,別的均好商量,只一私離山口犯者必死。這多年來從無一人敢於私出。只有各家子孫人數越多,少年喜事好勝,又有一身家傳本領,只管再三告誡,均是陽奉陰違,最後集眾宣說: 「我們江湖上仇家太多,難得山中這好地理,經我五人細心密計,把兩條山口隔斷,另外養上幾隻虎豹等猛獸,使樵采人不敢涉足。通往全山的要口路上又派了幾個心腹,假裝山中獵戶土人,以作耳目,來人稍有可疑當時殺死,再使虎豹吃上一半,留下殘屍以為掩飾,尋常遊山樵采的人便設法嚇退回去。終日苦心用計,才得多年無事。你們的田產也越來越多,吃用不完的再由地道秘徑偷偷運往山外販賣,換成金銀存放積蓄起來,目前業已富逾王侯。你們只肯守成,吃上十世也用不完。這大一片土地不令外人涉足,山中每年這多出產,還要設法運出,去換金銀珠寶,事前事後還不使人看出一點痕跡。雖然每年只有一次,其中隨機應變,察看來去道路的形勢,種種戒備要用多少心力。山外幾處大鎮市上並還終年開有好些行棧,都是我們多年心腹。 自一歸隱,看清地理,開張之後,他便算作本分商人,非但平日本領絲毫不露,便有時遇到可惡的官差和左近土豪惡霸欺壓,也是一味忍受,表面從不與人爭執反抗,就是對方欺人太甚,當時情願吃虧,一面由我老弟兄五人輪流出去,等事過後再下毒手暗算,哪怕殺個雞犬不留,外人也決看不出一點可疑形跡,年輕人貪玩,喜歡酒色,在所難免,為此又想下種種方法,使你們讀書習武之外各隨所喜,都有行樂之道。 並且每次運送山中物產出山販賣,必用重金往遠近各地買些美貌少女分與你們,看得中的自己收房為妾,餘者配與農奴。所以我們山中無一醜婦,那些農奴也因此感激,對我忠心。另外還教了兩個戲班子,隨時均可演戲歌唱作樂。像我們這樣奢華安逸,便是那些王公貴人也未必有此享受。你們每日飲食起居和種種享受,哪一樣不是好到極點,可知這裡面哪一樣不是五家老人同心合力想出來的百年大計,真不知費了多少心血,傷了多少人命,才有今日。 「這等用盡心計,終年愁慮,有時還要為了防患未然,或是自己人在山外受人欺淩太甚,惡氣難消,或是有什難辦的事,他們奉命裝到底,哪怕無故被人打死也不可露出本相,須由我們五老弟兄推人出去,暗中下手。這類事又要機密,又要本領高強,心細如發,才不致露出破綻。一晃已有二十多年,主要原恐日久疏忽,被人知道,引來仇家,惹出家敗人亡大禍。哪知你們過慣無奇,這樣好的享受和舒服歲月偏不知足,時常還要瞞了我們互相勾結,去往遠近城鎮之中遊蕩。 我們業已年老,子孫又多,真要按照家法心又不忍,如今與你們約定,少年心性,喜新厭舊也是常情,山中只管生活富麗,享受無窮,到底都是一群自己人,高房大廈、園林風景以及戲班歌舞聲色之好,不是住慣無奇,便是看慣用慣認作尋常,終日無甚事做。雖有幾個喜歡種花養烏和調弄絲竹,比較還有耐心的,但居少數,大部子孫均覺山居太沒意思。你五家老人年輕時都是這樣心理,這也難怪,想要出山遊玩。 「我們弟兄商量多次,均覺人多,自家子孫不容易管,已決計不再禁止,但有幾件必須遵守。否則,我們老的費了多少年心血,出死人生,結下許多仇敵,方始得到這樣多的財產。歸隱之後,仗著我們五家雖是異性兄弟,多年同門至交,久共優樂安危,比骨肉還親。中年之後,備家子女成長,又互相結親,加上一層至戚,才能同時隱退。一開頭便連經密商,彼此開心見腸,同為本身安危和子孫百世之計,又費了多少心血,終年都在操心,才保得這多年來安樂享受,財產也越來越多。各家老少又都分開,每年還要公分一次,怎麼也用不完。合在一起固是富可敵國,便是你們各人分開,哪怕一個三歲小孩,也不失為一個大富翁。 這樣豪富美滿的大家,如因你們年幼無知,惹來大禍,非但可惜,也實痛心。你們只敢違背,說不得只好狠狠心腸,把你們這些性喜遊蕩的人全數緊閉石牢之中,甚而處死都不一定。這幾條並非難辦,只稍微把老人的話記在心裡便可無事。第一,出去的人不要太多,必須分成幾起,各走一路。每一處至多四五人,男女均可。出時須先稟告。雖然各走各,暗中卻要互通信息,隨時暗中相助。第二,多好武功也不許和人動手。錢只管用,不許招搖,與人鬥氣。 遇到心愛的女子不可動強,對方如其心願,當時用錢買來,不問娼家民女,至多玩上三五天便須離開,不許留戀不去。你們從小嬌慣,好勇鬥狠,又都好勝,商客你裝不來,最好裝成路過當地的富貴人家公子。除本人外,可用我們信牌,在各地行棧中選上兩個久跑江湖的夥計作為下人。除遊山玩水外,遇到通都大邑,有錢人多的地方,顯不出你們,還可多玩幾天。尋常一點的州縣市鎮決不許停留五日以上。還有,便是你們都有一身家傳武功,不可向人露出,更不許多管閒事,隨便與人結交,只一看出對方是個江湖中人,或經隨行下人指點,便須設法疏遠,不可親近,最忌引了外人上門。以上諸條如有違背,輕則三年不許出山,重則禁閉,或受家法處置,命也送掉,不可違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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