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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四、勢迫危臨捨身全愛子 恩深感切仗義救孤鸞

  原來五六年前,兩湖、河南一帶出了一夥惡賊巨盜,為首的共是五人,四男一女,縱橫西南和靠近中原諸省,姦淫殺搶無惡不作,最奇是這為首五賊都是那麼天性兇殘,忌諱又多,同供奉著一種邪神,是個貌相極美、周身白骨峻嶒的畫像,名叫骷髏夫人。這為首五賊也都穿著一身上畫白骨的短裝,頭上一張人皮面具,也都畫著骷髏形像。

  遇上他們的人,只要穿著這身打扮,不論貧富男女老少,一體殘殺,極少留一活口。有時卻因一言巧合,對了他的心思,非但不再殺害,反倒轉怒為喜,有的更認為是彩頭,如是富人,便將所劫財物還他,如是窮苦的人,還要給上一些銀錢才走,可是隔不多日,必以本來面目上門求見。被害人家如其看出是他,禮敬接待,非但重遭慘殺,全家老少無一得免,索性不知倒也罷了,如其假裝不知,又經不起他試驗,不能守他前日走時信約,犯了禁忌,有時遭禍更慘,有的被他強迫帶走,從此一去不歸。家中妻子,只要向外稍微洩露,必遭慘殺。陰險凶毒,無與倫比。又多喜吃人腦,被害的人甚多,有的全家送命,有的雖然留下幾個,在他們凶威恐嚇之下,也無一人敢於洩露。最可恨是所殺都是尋常富戶和一些苦人,真有財勢的豪紳惡霸,並不輕犯,就是光顧,至多用計威嚇,逼索財物,不傷一人。

  開頭些時,還只偷偷摸摸,行蹤飄忽難於捉摸,被害人家多半膽小惜命不敢報官。就有膽大的苦主去向官府報案,惡賊早向官府做了手腳,威脅利誘之下,已和惡賊勾結一起。苦主如是尋常百姓,反被官府當面申斥,說是妖言惑眾,斷無此事,轟了出去。惡賊照例殺人之後,死屍十九移走,或用各種狠毒方法毀屍滅跡,無法請驗。苦主狀告不成,痛哭回家,至多兩三日,不是失蹤便是暴病而亡,總算下余家屬還不至於遭殃,民間只管暗中騷然,終日提心吊膽,誰也不敢談論一字。有那稍微公正一點的縣官,或是苦主剛強膽大,較有來歷,想為地方捉賊除害,還未發難,人已暴病而亡,也不知怎麼死的。一連鬧了好幾年,惡賊徒黨越多,勢力越大。

  因其行蹤詭秘,動作如鬼,平日分別隱伏在各種行業之中,照樣和人們相處,公平交易,童叟無欺,在未穿那一身骷髏衣服之時,對人又是謙和又是慷慨,並還常幫人忙,周濟窮苦,天底下極少見到那樣好人,多麼亮的眼睛,也決看不出這班惡賊的破綻。大小巢穴又多,雖有一個總寨,乃是藏聚金銀和惡賊每年一次聚會之所,平日主要的人極少在內居住。只有幾個假裝山民的親信徒党在彼看守,均各帶有妻子,表面看去,和山中穴居野處、土著多年的山民一般無二,耕種樵采也極勤勞,並無一問講究房舍,無論是誰,也想不到會是一個堆滿血腥的地獄和許多惡賊徒黨潛伏多年的根據地。而那假裝山民的賊黨,表面老實懦弱,勤苦力耕,實則本領高強,連同住的老少家屬都無一個弱者。

  為了骷髏邪教法令嚴酷,掩飾巧妙,這班看守的徒黨,必預照著首領所說,每日雖可假裝采荒外出,或是到了夜來,閉戶安眠之後,把人分成幾班,輪流去往秘窟之中儘量享受作樂而外,平日現在人們眼裡時,非但要和真正山民做得一樣,連飲食衣服也須做得格外窮苦,不許吞吃不下。這是全教中的第一個苦差使,休說被人看出一毫破綻,便是言動不謹慎,或是不耐日裡吃得大苦,無故偷吃點酒肉,也必受到重罰,甚而慘殺都不一定,裝得不像,或是吃得太少,不到輪值享受時期,暗入洞中,也所不免。

  賊巢原是一片山崖,外面是八九家看守賊党所居的崖洞,內裡卻有秘徑相通,深入半裡許,方到山腹裡面的賊巢秘窟。外面自成一個小村落,地勢雖較偏僻,大小山路有好幾條,還有一條專供賊黨往來的險徑,相隔山口只兩三裡,山外不遠還有好幾處村鎮。賊黨來去隱秘,本不會被人知道。

  內中只有一個少年寡婦王小翠,父親是個武將,頗有一點本領,人也美貌,曉得江湖行當,人更機警,事前早聽人們暗中傳說,深知厲害,一見來賊這等打扮,人數又多,自知不敵,手中又無兵器,沒有反抗,詞色也極自然,不亢不卑,正對賊黨的意,並說:「我少年寡居,共只這點財產,諸位英雄要什麼全可奉上,我決不洩漏一字,何必要我母子的命?」

  不料無意中幾句求告的話,竟保全了一條性命。

  因賊黨所奉邪神骷髏夫人本是一個寡婦,教中規條雖然荒謬絕倫;全無人性,因其附會邪神,生殺禁忌均有專條,全都不近情理,使人莫測,常人看了認作荒誕無稽的笑談,教徒賊党卻當作聖旨一樣看待,不敢絲毫違背。最可痛恨是那麼兇殺殘酷,對於有財勢的人家,卻認為做官人都是天上星宿降生,他們官官相衛勢力甚大。沒有官勢的財主人家尚可下手,做官的卻惹不得,否則事情必要鬧大。真不得已,也只能用計誘脅,不宜明做,更不可以多殺。惡賊平日極少殺害官紳,就殺也是迫於情勢,只用手法暗算,並不傷害家屬,也不搶什財物。又因邪神是個女體,對於婦女本有幾種不殺的條文,《骷髏經》上說到邪神身世,又是一個皇親國戚的武將之女。小翠本就被賊看中,再加所說竟有幾件與之暗合,非但不殺,反以好言相商,要她隨同人山,做第五個惡賊的夫人。

  小翠因不答應,所撫三歲孤兒必被慘殺,迫不得已忍痛答應,去時便留了心,再三向賊力爭,自己孤寡無依,以前丈夫情愛深厚,留此三歲孤兒,不為安頓,問心難安,無論如何也要給我幾天限期,我如違約,任憑慘殺,你們如不答應此事,寧死不從。第五個惡賊早為美色所動,又因小翠詞色從容,答話得體,便答應了五天限期,放下孤兒走去。

  小翠也真機警心細,斷定賊黨人多,已落他手,非但不能反抗,稍露不願,母子二人也必受害。仗著客居,娘家雖有一兄一弟,兄長出門多年早無音信,兄弟家住山東,相隔路遠,賊黨不知自家底細,為保機密,始終聲色不動,先將丈夫遺留的數十畝田地賤價賣掉,一面辭別鄰里,說自己要回娘家,再往城內托一名武師之女代送孤兒還鄉。對方本是要好姊妹,又是乃夫表親,自然答應。

  隔夜背著人在帳子裡寫好一封血書,做一錦囊掛在嬰兒胸前。跟著接連三天都是辭別親友,隨口笑語,裝出一臉喜容。第四日日裡,估計賊黨不會疑心,再照事前與人約定的人家,將嬰兒送去,送那家一筆銀錢,令其設法紮成一個形似死嬰的包裹,到了所說日期,買一小棺埋葬,隔日再由所托至交姊妹自來取走,代其送往山東娘家收養,對外不可洩漏。一切停當,又去墳上,借著祭告亡夫,痛哭了一場,發洩胸中連日所蓄悲憤。剛一回家,便將家中衣物連同所剩的銀錢全數送人,再裝著興高采烈,拿了一個衣服包裹孤身上路。

  還未走到賊黨約會所在,第五個惡賊忽立在身後,現身相喚。這時見到本相,才知那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少年,人頗秀氣,越發裝出一臉歡喜,互相談了幾句便各上路。前途已有車馬相候,小翠推說不會騎馬,恐怕跌倒,那賊雖覺小翠是雙大腳,這數日來奔走親友人家,言動大方爽快,料她學過幾天武功,更加中意。但因小翠恐他疑心,推說丈夫是個小武職,後來歸農,每日隨夫操作,從小嬌養,又未裹腳,力氣還有一點,馬卻不曾騎過。

  那賊熱愛頭上,又因連日徒黨密報和自己暗中查看,小翠神色舉動無一可疑,以為年輕寡婦容易引逗,又為一切享受所動,自己人更英俊,這一見人,自更死心塌地,非但深信不疑,反更憐愛。本想帶在身旁一同走動,後因同黨四賊再三勸阻,說新人不會武功,又是新近人門,許多規條均不知道,住在外面容易洩露等語。後見五賊不快,知其教主之子,掌有大權和教中的生死牌,恐生嫌怨,又說:「教主雖已多年不曾回山,五弟乃是小主,我們均是你的輔佐。這等喜事,理應同到山中總寨大舉慶賀。新婚頭上,不妨在山中多住幾月。好在我們此時人數越多,你只稍微指揮,無須出馬。」

  五賊聞言方始高興起來。

  本定是在分寨成婚,經此一來,小翠逃走更難。五賊貪戀美色,惟恐小翠無心犯忌,再將教中規矩禁忌和洞中的機關埋伏告知了許多。小翠聽了越發膽寒,先想拼命,與之同歸於盡,後來看出這為首五賊個個凶狡厲害,憑自己的本領,行刺決辦不到,一個弄巧成拙,受到教中最怪酷的刑法,生死兩難,真比落入十八層地獄還要可怕,只得忍辱含悲,假意交歡,靜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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