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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〇


  黎元洪複職時,對於自己的地位問題,本通電聽候國會解決。國會開會後,對於黎氏的任期問題,意見極不一致;熱心制憲的一派,想把黎氏的任期拉長,候憲法公佈後,再選總統;附曹的一派,想把黎氏的任期縮短,以便早作大選的買賣;(張耀曾曾有一種解釋,謂馮國璋的補任期間在法理上無效,黎氏任期尚有一年三個多月;反對派則謂黎氏任期只能補足洪憲改元及袁氏死亡期間,只有一百六十餘日。究之各種解釋的法理論,都是一些方便的投機論。)因為各有各的打算,竟把它擱起來了。

  到四五月之交,有一班伴著黎元洪吃飯的人,想把黎氏的任期更延長一點,聲言黎氏的任期須由袁世凱修改約法、舊約法失效之日算起,要到民國十四年九月始滿。於是附曹派的人,忍不住了,五月初旬,由范樵、吳蓮炬等提出解釋任期案,說:「黎氏的補任期只有一百六十餘日,現已超過任期許久,應該自動辭職,由國務院攝任,另選總統。」接著提案的達二十餘起。黎氏自知不能久幹,也諮催兩院預備改選。

  熱心制憲派的人,恐怕憲法又制不成功,由國會中所謂省憲同志會聯合兩院同志,發表宣言,主張制憲、選總同時並進,定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憲法,九月三十日以前選舉總統,與公佈憲法同日行之。但那些「豬仔」都只熱心作買賣,憲法會議屢次開會,不能得到法定人數,憲法完成的希望已經很少;於是熱心制憲的人,於五月中提議修改憲法會議規則,一面將法定人數減少,一面規定一種出席費,每次二十元,缺席者則扣歲費二十元,想用金錢買「豬仔」的方法去買憲法。但是這種出席費的總額卻不小,財政如是困難,將從何處去搜刮呢?

  議定後,兩院議長率同議員數人去見黎元洪,請設法籌措此項經費,黎氏慨然允諾,立召國務總理張紹曾及閣員吳毓麟、財政次長楊壽柟(財長時不在京)、稅務督辦孫寶琦等入府,商議籌款方法,當面決定由海關建築費項下撥借一百二十萬元,分四月提撥,每月撥制憲經費十七萬元(駐外使館經費十三萬元);議定後即由黎諭知稅務處轉總稅務司照辦。曹錕及津保派的徒黨得此消息,認定這是黎元洪看好議員、謀繼續當選總統的陰謀,乃令吳毓麟發難,掀起所謂府院的衝突,藉口黎總統未將制憲經費案交國務院主辦,有背責任內閣制的精神,迫閣員全體于六月六日辭職,於是張內閣倒了。(張紹曾本不願辭職,津保派誑以驅黎後,仍請曾複職,曾始允辭。

  發動之日在五月二十六日,是日,國務會議例案畢後,吳毓麟盛氣言曰:「府方自定國會制憲經費,不經國務會議議決,實有違背責任內閣制精神,予等應如何設法打銷。」高淩蔚繼言:「此中定有黑幕,予等應向黃陂質問究竟。」程克附和其說。張紹曾云:「事前我與文泉曾預其事,但一切均由府方規劃。」時李根源請假回蘇州,未在席間。是日為星期六,例往公府會餐,各閣員就席後,即與黎元洪論難此事,黎以事前曾邀國務總理及財政次長、交通總長等當面商定,不為侵權,吳、高等則謂應交內閣辦理,不歡而散。

  到六月六日開特別國務會議,吳毓麟、高淩蔚、程克主張全體辭職。張紹曾尚未表示,高複言:「如總理不願辭,我輩當單獨提出辭呈。」張始答謂:「我輩應取同一步驟,要辭大家辭。」彭允彝、李根源默未發言,高即出先行擬好之辭呈電稿二紙,依次簽名。發出後,張紹曾等即日赴津。)張閣倒後,接著便由王懷慶、馮玉祥等在北京演「逼宮」的一幕;王承斌在天津新站接演劫車索印的一幕。

  六月六日,張紹曾等辭職赴津後,黎即一面派人赴津挽留勸解,一面通電宣示借撥制憲經費經過實情。七日,陸軍檢閱使馮玉祥、京畿衛戍司令王懷慶、步軍統領聶憲藩、警察總監薛之珩等所部軍警官佐,集合五百余人到總統府,藉口內閣無人負責,軍餉無著,要求直見總統,索問軍餉的著落;黎親出見,答以陰曆端午節前二日當可籌發(時距端午節尚有十二天),軍警官佐等退出。八日,天安門外的流氓乞丐公民團又出現了;他們也學得學生團體的辦法,手執驅黎的各種旗幟,集合開會後,遊行至黎元洪的私宅,包圍喧鬧,黎氏派人召聶憲藩、薛之珩等設法彈壓,皆置之不理,夜深始各散去。九日,北京的警察藉口索餉無著,不能枵腹從公,全體罷崗了。自此驅黎的公民團和索餉的軍警連日合演雙簧劇,向黎氏私宅滋擾,至於將黎宅的電話和自來水管都阻斷了。

  鬧到十二日,王懷慶、馮玉祥見黎尚不出走,便向黎呈請辭職,表示不負維持秩序之責任;黎將二人的辭呈退回,二人拒不收受。黎于張氏辭職後,因張無複任希望,曾商請顧維鈞、顏惠慶等組閣,顧、顏二人皆知道曹錕的陰謀所在,不敢犯其威稜,辭不肯任。黎又致電曹錕、吳佩孚,向之哀籲,曹當然是不理的。吳是前此表示「擁護總統,服從曹使」的,現在也置之不理了。此時只有一個農商總長李根源憤恨直系惡毒太甚,想扶助黎氏硬抗。

  十三日,黎氏決計赴津,於出京前擬就幾道命令:(一)准張紹曾免職;(二)任命李根源為國務總理;(三)准張閣諸閣員(除李根源以外)全體免職;(四)任命金永炎為陸軍總長;(五)裁撤所有巡閱使、副使、陸軍檢閱使、督軍、督理(還有其他兩命令),皆由李根源副署蓋印後交印鑄局發佈。這是預備和直系搗亂的。但此時印鑄局也為首黨所把持,這些命令都未發出,而黎氏已於十三日午後二時出京。於是「逼宮」的一幕完結。黎出京前,將所有總統的大小印信,交其眷屬帶往東交民巷的法國醫院收藏;高淩蔚等查印信所在不得,立即發電話至天津,命直隸省長王承斌設法截留,王即率同警務處長楊以德並軍警多人,乘車到楊村等候黎氏車到,便登車向黎氏查問總統印信的下落;黎初不以實告,王百端威嚇,不許黎氏出車站一步,相持至十四日午前四時,黎告以實情;俟北京方面將印信索出,王又出電稿三通,迫黎簽名(電稿一致參眾兩院,一致國務院,一致全國各界,謂因故出京,向國會辭職,由國務院攝行總統職),聲言若不簽名,將永不放行;黎簽名後始得出站。這便是「劫車索印」的一幕。

  我們看到曹派這種舉動,很有一點不可解的:他們既已如此的不要面孔,盡可直切了當地把曹錕抬到總統的椅子上坐了就是,何必還要經過許多曲折的手續,用許多的金錢,買許多的「豬仔」,投什麼選舉票呢?但是他們到底不憚煩瑣。十四日,高淩蔚幾個人,排去張紹曾,自己宣告複職,攝行大總統職務;十六日,又促令吳景濂聯絡兩院的「豬仔」,議決十三日以後黎元洪在津所發命令無效(黎到津後還與李根源故意發命令、發通電,和直系搗亂);王懷慶、馮玉祥也自己宣告複職了;曹錕也在保定電令王、馮保持秩序,並且說「國會為國家法律根本所在,務望極力尊崇保護」。兩院議員有一部分廉恥還未喪盡的,紛紛離京赴津,或即南下,想在南方另謀救濟的方法,此時全國的輿論一致地痛駡曹錕及其走狗;反直派的政客,也奔走聯絡各方,與曹派決鬥;但因彼此同床各夢,終歸無效。

  曹派因為議員走了一部分,恐怕選舉總統得不到法定人數;又因為走了的議員,大都是比較熱心制憲的人,便用回京制憲的話來挽留他們。骨頭比較硬一點的議員,終於不為所動。那些假裝的硬漢,由天津跑到上海,再由上海跑到天津,再由天津跑回北京;他們把自己的骨頭和五千元的銀行支票用天秤較量較量,覺得那五千元的支票還要重一點;他們跑來跑去的時候,就是較量他們自己的骨頭和支票的輕重的時候。到十月五日,五百幾十個「豬仔」,把他們的骨頭和五千元的支票正式交換了;曹錕篡奪的計劃,完全成功了。

  在「羅案」發生以前,有一部分人,覺得吳佩孚在北洋軍閥中比較還像一個人,所以和他表同情。自「羅案」發生以後,吳氏為保持直系整個勢力的原故,一意將順津保派,忍心地望著一班狐狸豺虎的橫行;忘卻曹氏的勢力全在自身,自身的潛勢力全在一部分輿論的同情;甘願曹氏將此一部分輿論的同情毀去,想專用武力來搗亂南方,制服奉系,他的失敗不必等到第二次奉直戰爭,在他將順津保派肆行無忌的時候,已經決定了;因為一般國人,已認定他也不過是曹錕個人的走狗,從前對他所表的同情都是由於希望和平統一太過的大錯誤;所以曹錕篡奪的計劃成功時,便是吳佩孚的勢力毀滅時。

  選的前後幾天,那五百幾十個賣身的議員,覺得彰明昭著的賣身,萬目所視,也有點難過,想得一件物品來遮一遮羞,於是把爭持十餘年以來制不成功的憲法,在兩三天工夫以內通過二讀、三讀;十月十日,曹錕就任總統,吳景濂等也在那一天舉行公佈憲法的儀式了;並且就那部憲法的內容而論,公然成了一部聯邦分權的憲法。但這種「遮羞的憲法」,國民哪個理它呢!國會既實行最後的自殺,從此法統也斷絕了,護法的旗幟,也沒有人再要了,便是聯治的運動也到了日落西山的景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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