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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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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南北分裂——護法戰爭的開始 段氏新政府成立後,當前最切要的問題,一個是對外的參戰問題,一個是對內的國會改造問題。國會改造的問題,本是因為急於要參戰才引出來的;但是現在參戰問題的重要卻把它放在第二位去了。因為段氏的私意,本是假對外以制內的,對外則「宣而不戰」,對內則「戰而不宣」,成為當時奇妙的話柄。(段閣成立後,至八月十四日始正式對德奧宣戰,而動員派兵入湘則在七月後旬,時湘中尚無亂事。)段內閣成立的那天,便由研究系要人獻策,召集臨時參議院以改造國會,孫中山因此率領海軍往廣東,組織軍政府,樹立護法的旗幟,從此成為南北對立之局。 研究系要人梁啟超、湯化龍等主張改造國會的理由是:「中華民國已為張勳復辟滅亡,今國家新造,應仿照第一次革命先例,召集臨時參議院,重定國會組織法及選舉法後,再行召集新國會。」在北洋軍閥方面,舊國會是他們的眼中釘,既已把它拔去了,斷不容它再行存在,對於上述改造的方法當然贊成。不過在理論上很難說得過去:第一,要問他們國務員的地位是何從取得的?馮國璋的大總統位置又何從取得? 若說中華民國已為張勳滅亡,現在的民國是他們新造的,他們應該赤裸裸的宣告現在的政府是新造的臨時政府,國務總理的任命,便不必借重黎總統的命令和范總長的副署;馮氏的取得大總統,也不必借重舊約法上繼任的規定。一方面對於自己地位的取得,既要緣飾法理,借重舊約法;一方面又說民國已亡,現在是新造的國家,是所謂「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第二,張勳復辟的期間通共不滿半個月,洪憲稱帝的期間超過復辟的期間數倍(國會的毀壞,在袁氏專政的期間內則更長),若說復辟期內民國已經滅亡,則在洪憲期內是不是滅亡的第一次?第一次滅亡恢復之後,為何不照革命先例,召集臨時參議院,偏要恢復已經滿了法定期限的舊國會? 若說前此恢復舊國會,是因為袁氏的解散國會不合法,黎氏的解散國會又豈合法麼?這是純就他們所持的理論而言。其實這種理論的站不住腳,他們也並不是不知道;他們認定舊國會分子太壞,非加以改造不可,而改造又無別法,所以借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作掩護的工具。平心而論,當時的國會也很有可以指摘的處所:開會的期間將近一年,專鬧意氣,對於現成的憲法草案,二讀尚不能告竣,並且尚有一部分未經過審議的程序,這是一般國人所不滿的。但這不單是哪一派議員的責任,研究系的議員也應該共同負責。極左派的議員,對於研究系合理的主張不能容納,固未免有過當之處,研究系勾通軍閥以威脅本身所托命的機關,藉以制服敵党,尤為越出政治常軌的舉動。 總之,舊國會分子的不良雖屬事實,而改造的方法實在太不合理。當時頗有采調停主義的人,說舊國會既已兩次試驗失敗,而法統又不宜破毀,最好是依照現行的國會組織法及選舉法重新改選,訴之于選民,若召集臨時參議院則太無根據。但是此說非徒左派的人士不能承認,便是研究系也絕對不肯贊同;他們以為舊國會之壞就是壞於組織法,在憲法會議裡面,兩方所爭持不肯放讓的國會組織問題,為最重要問題之一;現在舊國會既已解散,還不趁此根本改造,則前此煽動督軍團的干涉為無意義。故在研究系召集臨時參議院的主張,是因為要貫徹改造國會的目的,與煽動督軍團幹憲的目的前後是一致的,誰知這個問題是一具不能開的死鎖。後來國會雖然被他們在北方強迫改造了,卻又被安福系所盤踞;安福系的驕橫惡劣,竟超過他們所目為暴徒的無數倍;而南方又始終不承認他們的改造,遂演成長時期的紛爭慘劇。 南方的領袖及西南各督,對於國會擁護的表示,本來很早。在督軍團幹憲時,孫中山、岑春煊、唐紹儀等,便電請黎總統「維持約法,以固民國基礎」;滇督唐繼堯也有「繼堯庸愚,惟知效忠民國,如有破壞國會,危及元首者,義不共戴」的電文。及倪嗣沖等相率宣告獨立,南方各要人又紛紛聲討。(李烈鈞、張開儒則在粵電請出兵,惟陸榮廷、陳炳焜、譚浩明則電馮副總統領銜通電解紛。) 國會解散令下,粵桂兩督便通電暫行自主,說:「國會非法解散,所有私意改造不依法定手續成立之政府,萬不能承認。」復辟亂起,西南各方紛請出師討賊,段祺瑞因為要獨冒再造民國的功勞,又恐西南各省出兵北向,危及自己的地盤,一面委倪嗣沖、段芝貴等許多有名無實的討賊司令,一面又通電西南各省,制止他們出兵,說「大局即可解決,各省軍隊不得擅離原駐地點」,於是更挑起西南各省的憤恨猜忌心。唐繼堯對於段氏此電便不承認,約西南各省合力反抗。復辟亂平,陸榮廷、陳炳焜、譚浩明等再三電問馮代總統,對於國會問題如何解決;陸氏並且密電馮氏說:「若不速定國會問題,則榮廷對於西南各省無法調停。」然則陸氏並不是不想調停的。及召集臨時參議院之說出,西南各省一致反對,南北分立之局便難於避免了。 孫中山在復辟亂平之後,率海軍南下以前,曾有一通忠告段祺瑞的嚴正電文如下: 民國不幸,偽清僭據,足下以馬廠誓師,恢復共和,重奠京邑,此蓋強虜自亡之會,而亦足下興複之機。伏念共和帝制,迭相乘除,已曆三次。所以起滅無常者,實由是非不定,刑賞無章耳。夫洪憲佐命之臣,宣統復辟之輔,其為帝制罪犯一也。去年洪憲禍首,隱誅未伏;佐命者既得從寬,則復辟者當然無忌。徐州、彰德二次會議(張勳發起徐州會議後,與會各省曾在彰德會議一次),正是足下初任首揆之時,拱手處中,不能鋤治,而複獎以勳權,啟其驕悍,是以伏戎偏國以有今日。而民間清議,亦謂民國之禍叛督實為先驅。要求宣戰之不已,以至毆擊議員;毆擊議員之不已,以至解散國會;解散國會之不已,以至複建偽清。本為一人保固權位,以召滔天之災;足下獎成此患,豈得不為追究。文于數月前,曾獻忠告,不蒙採納。 至黃陂不得已而下免職令,猶不悛改,悻悻以引起禍亂,不負責任為詞。今日因敗為勝,功過相抵,天日鑒臨,人心共諒。乃總理一職,既無同意,亦無副署,實為非法任命;果出黃陂手諭與否,亦未可知。足下當以義師首領自居,豈得以國務總理為號。以免職興戎,而以複職自貴,狐埋狐搰,皆在一人,豈所謂為國忘身者乎?張勳以愎戾之資,悌然復辟,所統辮兵,素無訓練,其勢本易與耳;張紹曾等倡謀討逆,近畿將領不少靖獻之人,器械完利,士馬精強,撲滅殷頑,易如反掌;徐州余寇,複何足雲;而足下必任段芝貴為東路總司令,倪嗣沖為三省總司令。 段本洪憲元兇,倪則叛督首領,一蒙驅使,得冒天功以為己利,沮忠正倡義之氣,開叛人狡詐之端,豈同明之熊文燦耶?乃又抑止諸軍,不容興師致討,欲以易成之績,交與倡亂之人,偏私狹隘,毋乃過甚。丙辰近鑒,貽禍相同,此又足下所宜省者也。文願足下,上畏民岩,下思補過,作良將以伸正氣,討群叛以塞亂源,誅洪憲佐命以示至公,戮偽主溥儀以懲負約,保國贖愆,孰善於此。若以小腆易敗,據為大功,因勢乘便,援引帝黨,擅據鼎鐘,分佈爪牙,則西晉八王之相驅除,唐末朱李之相征討,載在史冊,曲直無分。正恐功業易隳,禍敗踵至,凡我國民亦不能為輔助矣。以足下天性強毅,本非狐媚之人,甚願盡忠以告,是非利害,在足下自審之耳。 * 這篇電文,是可算段氏的當頭棒。但是段氏早已橫了心,哪裡把它放在眼裡。中山也知道他不能聽從,及聞召集臨時參議院之說,便率領海軍南下廣東,作護法的倡導。 海軍和革命黨是早有淵源的。前次國會的恢復,由於海軍獨立所促成;此次國會解決後,海軍總長程璧光便辭職南下以待形勢的發展。中山於七月二十日乘「海琛」軍艦抵粵,粵省長朱慶瀾及督軍陳炳焜開會歡迎。中山宣示招集艦隊來粵,以粵為海軍根據地,然後請國會議員來粵集會,並請黎總統南下,在粵組織政府。粵省議員及朱省長皆贊成,陳炳焜頗有點不願意,但前既與桂督宣言兩廣自主,此時也不便反對。程璧光於二十二日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由吳淞率領全艦隊赴粵,並發表護法的宣言(與程、林同行者有唐紹儀、汪兆銘、章太炎等要人)。這便是護法軍正式的開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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