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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六 洪楊戰役期中的外患及清廷政權的推移

  太平天國,雖在一八六四年摧倒了,但在此內亂期中,發生了一件最大的外交事變,即一八六〇年英法聯軍攻入北京之事。自經此事變後,外國的勢力遂由門戶深入堂奧。清廷政治的中心勢力,在此內亂外患的當中,也發生了絕大的變化,分別略敘其梗概如次:

  一、英法聯軍入京的原因及其結果

  為什麼在內亂最甚的當中,竟惹出這種大外患來呢?其詳細經過現在不及詳說,其直接的原因為「亞羅船爭議事件」,其遠因則由鴉片戰爭聯貫而來的。一八四二年《南京條約》成立後,歐美各國皆紛紛派使東來,求仿英國例,訂立通商條約。美國於一八四四年六月與中國成立修好條約;法國也在是年九月與中國成立修好條約;依《南京條約》所開的五商埠,法美各國皆得同享通商利益。不過這五個商埠之中,上海、寧波、廈門、福州四處,都於換約後次第開放,獨廣州一處,因廣東人民對於英人的惡感特別深,依舊向政府要求,不要英人入城。粵督耆英勢處兩難,終以與英人訂立「舟山列島不割讓與他國」為條件,將廣州開放之事延期二年。

  不久,耆英去粵,徐廣縉繼任粵督,葉名琛為廣東巡撫,英國的香港總督文翰又請履行開放廣州城的條約;徐、葉二人密嗾廣州人民糾集團練數萬人,于文翰與徐督會晤時虛聲恫喝;文翰因為兩國和約成立未久,不欲激成變故,又把入城的問題放棄了。徐、葉二人大得意,清廷也大得意(封徐一等子爵,封葉一等男爵),以為民氣可恃,外人不足懼了。

  到了一八五二年,太平軍進入湖南,徐廣縉移督兩湖,葉名琛升任粵督,英國的香港總督文翰也去了職,由保林(Bowring)繼任。保林又請履行入城之約,葉名琛根據與文翰所約,拒絕他。葉氏因為前次拒絕英人入城成功,又因為在廣東防禦太平黨及剿匪籌餉認真,清廷十分倚重他,他也異常自負,開口閉口要雪國恥、尊國體,對於英人,態度非常傲慢強硬;保林與廣東英領事巴夏禮(Harry Barkes)十二分惱恨他。到一八五六年,便發生所謂「亞羅船爭議事件」。

  此時閩粵沿海各地的海盜,和密販鴉片的奸商,多以香港為逋逃藪,假借英人的勢力,揭英國旗幟,往來於閩粵各海口。香港政府,為圖香港的繁榮發達起見,對於華人的船隻向香港政廳請求登記的,也照章許可,於是以華船而揭英國國旗者不少。「亞羅船」,便是一隻華人所有的船,而揭英國國旗的,於一八五六年九月由外海入珠江,巡河水師探聞該船有秘密不法行動,特假英國國旗為護符,登船搜索,在船上捕去華人十余名(中國的記載多為十三人,據巴夏禮所記似僅有十二人),又曾將英國國旗拔下。英領事巴夏禮提出抗議,葉名琛應付失當,巴夏禮乃與香港總督保林決計用武力壓迫葉氏。(巴夏禮初次要求將捕去之華人十余名送交英領事訊明,如有罪,再由中國政府提去。葉氏答以已訊明十二人中三人有罪,餘九人可送還。

  巴夏禮不受,因商同保林提出嚴重交涉:一、須將十二人送還原船;二、須具書辯白引咎;三、須保證以後不再有此不法行為。葉氏答以船為華船,雖曾向香港政廳登記,已於被搜前期滿,所捕者為華人;對於英方要求不允照辦。保林與巴夏禮乃進一步提出最後通牒,限四十八小時圓滿答覆,過時即采自由行動。葉氏乃將十二人送往領事署,但無辯白書,巴夏禮以與所要求不合,又不受。葉氏亦竟不為後圖,置之若無事。英人遂用海軍炮擊珠江各要塞堡壘,釁端遂啟。)

  九月二十六日,英軍攻陷黃埔炮臺,葉名琛派人詰問,巴夏禮答以須入城面議,蓋欲乘此解決入城問題,葉氏拒不許。十月初,英軍攻入廣州省城,葉氏逃匿。但英軍此舉,初未得英本國政府訓令,攻入廣州的軍隊也不過千人內外,不過想用武力屈服葉氏,並無佔領廣州的意思,所以隨即退出。英軍退出後,至次年年底,始再與法國聯軍攻陷廣州,因印度發生叛亂,派來之援軍中途折回,故至一八五七年年底,始再發生戰事。廣州人民見英軍退出,便用焚燒廣州城外的洋行來洩憤,不分國別,連法美各國的洋行也燒了。

  英政府得到報告,便想聯合法、美、俄諸國,共向中國趁火打劫;美俄雖亦派使東來,謀與中國修改商約,但皆不欲與中國開釁。法國正當拿破崙第三僭主法國的時候,想借此揚威海外,以博國人的歡心,又因是年春間有一個法國牧師在廣西被殺,便允許與英國共同出兵,是為英法聯軍的由來。

  英法聯軍於一八五七年陽曆十二月後旬,攻陷廣州城,捕獲葉名琛,送往印度(後死於印度),用廣東巡撫滿人柏貴為傀儡以臨華民,實際上,廣州成為英法聯合軍統治的局面。英法軍佔領廣州後,乃約同俄美兩國的特使于次年(一八五八年,咸豐八年)一月,聯合致書清廷首相大學士裕誠(書由兩江總督署轉送北京),請清廷選派全權大臣到上海來和他們會議;四使一面率艦隊共來上海。

  清廷還不知外交情勢的嚴重,對外觀念依然未變,說:「大學士參謀內政,無預聞外交之例,外交事當各就邊臣議之。」乃用裕誠名答以英、法、美三國交涉事,已派黃宗漢(新任兩廣總督)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會議;俄國交涉事,已派黑龍江辦事大臣辦理。英法各使見清廷不依所請,便由上海率艦隊北上,於三月初抵白河口。四月初,攻陷大沽炮臺。清廷失措,始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全權大臣,往天津接洽和議。英國開出條款五十六款,法國四十二款,內容大略相同,迫令清政府承諾;清廷無計可施,一一承認;這便是所謂《天津條約》,其內容的重要點如下:

  中英條約要點

  (一)英國得派公使長駐北京,中國亦得派使駐倫敦;
  (二)增開牛莊、登州、臺灣、潮州、瓊州五處為商埠;長江流域俟內亂平定後,許選擇三口為商埠(後選定漢口、九江、鎮江三處);
  (三)英人犯罪由英領事懲辦,華人加害英人由中國地方官懲辦,兩國人民爭訟由中英會同審判;
  (四)改正稅則由兩國協定;
  (五)英人得往內地遊歷;
  (六)賠英商損失二百萬兩,軍費二百萬兩。

  中法條約要點

  (一)與中英約同;
  (二)增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登州、江寧六口為商埠,惟江寧一口,俟內亂平定後始開放;
  (三)法商所至之商埠,法國得派兵船停泊,法船得遊弋各通商口岸;
  (四)法教士得入內地傳教,法人得遊歷內地;
  (五)法人與法人訟案由法領事審判,法人與華人訟案,法領事不能處理時,請華官協同處理;
  (六)協定稅則;
  (七)賠法商損失及軍費二百萬兩;
  (八)以後中國許與他國特權時,法國得享最惠國待遇。

  兩約成後,英法各使皆回上海,在上海協定稅則;俄美兩使也在上海與中國締結最惠條約。但換約的期限,定在一年後。次年(一八五九年),各使向赴北京換約;英法兩使各率護衛艦隨行,謀駛入天津。清廷前此因大沽失陷,被迫定約,所謂清議之士無不憤激,清帝也不甘心;各國軍艦退去後,由僧格林沁大修武備,費鉅款,于白河口內增設很堅固的防禦工事,以阻遏軍艦之闖入。及各公使率護衛艦入口時,被阻不得入。設防的本意,並不是一定要廢前約,不過是怕外國軍艦再闖入白河口,驚動畿輔而已。英法兩使以為清廷不願意換約,率艦強入白河口,清當局請其由北塘登岸,拒不聽,謀破毀防禦工事,發炮,僧格林沁令兩岸炮臺開炮抵抗,英法艦隊敗退南下,受損甚巨。於是戰端再啟。清廷見英法艦隊敗退,大喜,以為洋人不敢再來了,一般無知的士大夫也以為《天津條約》可以廢棄了。

  次年(一八六〇年),英法兩國增派援軍,向天津進發,軍隊由北塘登岸,僧格林沁統大軍力抗,節節敗退,英法聯軍便以是年八月攻入北京,咸豐帝逃往熱河。俄國特使假調停之名,操縱于英法與中國之間;旋以俄使為介,由恭親王奕訢與英法兩使分別再定和約於北京,是為《北京條約》,其要點如下:

  中英條約要點

  (一)《天津條約》除此次改正條款外皆有效;
  (二)增開天津為商埠;
  (三)割香港對岸九龍司一區,為英管轄地;
  (四)賠款改為八百萬兩。

  中法條約要點

  (一)與中英條約同;
  (二)與中英條約同;
  (三)法國教士得在內地購買土地建築自便;
  (四)賠款改為八百萬兩。

  英法聯軍退去北京後,俄公使藉口調停和議,有功於清廷,乘機索割烏蘇里江以東之地,清廷竟與定約,將烏蘇里江以東濱海的一大塊國土讓與俄國。此次戰爭的結果,除喪地賠款不計外,中國國權最大的損害就是內河航行權、最惠國的條款及領事裁判權、協定稅則的確定。後來外國對於中國不平等條約的實質,皆於此次交涉造成。

  中國前此對外的交涉事務,皆由各省處理,中央則由理藩院統轄,因為把各國看作藩屬國的原故。此次定約後,始依恭親王的奏請,新設一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命恭親王與大學士桂良及戶部左侍郎文祥等管理該衙門事務。同時又命崇厚為辦理天津、牛莊、登州三口通商大臣(後來稱為北洋通商大臣),命江蘇巡撫薛煥為辦理廣州、廈門、寧波、上海、潮州、瓊州、臺灣、淡水及長江三口通商大臣(即後來所稱的南洋通商大臣),這兩大臣的位置職務,就是地方的外交官。這種新衙門、新官職的增置,可算是清廷政府機關破例的創舉,也就是對外觀念漸有變化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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