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飲饌部 | 上頁 下頁
野禽野獸


  野味之遜於家味者,以其不能盡肥;家味之遜於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於不自覓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於草木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豐衣美食,逸處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異木,香人之物也。肥則必供刀俎,靡有孑遺;香亦為人朵頤,然或有時而免。二者不欲其兼,舍肥從香而已矣。

  野禽可以時食,野獸則偶一嘗之。野禽如雉、雁、鳩、鴿、黃雀、鵪鶉之屬,雖生於野,若畜於家,為可取之如寄也。野獸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諸獸,歲不數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難易。難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檻阱之入,是人往覓獸,非獸來挑人也。禽則不然,知人欲弋而往投之,以覓食也,食得而禍隨之矣。是獸之死也,死於人;禽之斃也,斃於己。食野味者,當作如是觀。惜禽而更當惜獸,以其取死之道為可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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