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飲饌部 | 上頁 下頁


  鶂鶂之肉無他長,取其肥且甘而已矣。肥始能甘,不肥則同於嚼蠟。鵝以固始為最,訊其土人,則曰:「豢之之物,亦同於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膩亦同於人也。」猶之豕肉以金華為最,婺人豢豕,非飯即粥,故其為肉也甜而膩。然則固始之鵝,金華之豕,均非鵝豕之美,食美之也。食能美物,奚俟人言?歸而求之,有餘師矣。但授家人以法,彼雖飼以美食,終覺饑飽不時,不似固始、金華之有節,故其為肉也,猶有一間之殊。蓋終以禽獸畜之,未嘗稍同於人耳。「繼子得食,肥而不澤。」其斯之謂歟?

  有告予食鵝之法者,曰:昔有一人,善制鵝掌。每豢肥鵝將殺,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鵝足,鵝痛欲絕,則縱之池中,任其跳躍。已而複擒複縱,炮瀹如初。若是者數四,則其為掌也,豐美甘甜,厚可徑寸,是食中異品也。予曰:慘哉斯言!予不願聽之矣。物不幸而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償之以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慘刑乎?二掌雖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時,則有百倍於此者。以生物多時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為,況稍具婆心者乎?地獄之設,正為此人,其死後炮烙之刑,必有過於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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