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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伯行


  (光緒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酉刻)

  唐紹儀電,頃晤法使彌樂石,據稱,昨接在日京友人來函雲,李仙得在日假銀二百萬元,先將一半解漢,作為還償國債,余百萬元托日鑄錢局代造金銀銅等錢費等語。旋往詢外署督辦。據雲,曾未得聞此事。深為詫異。查韓廷近年與各國交涉密件,非外署所敢過問。該督辦或未盡悉,亦不可知。查十六年二月在京與醇邸總署會議折內,一、該國稅司仍由華派委,一、杜該國借外債,慮其以關稅作抵,致受盤剝,應設法阻止。如系軍用需要,由中國代借,以保權利等語。仙得前赴美圖借,經電崔使屬外部勸阻,今又赴日,似以平壤開口賺其借債。必須查探是否官借?商借合同如何?議訂有無關稅作抵字樣?能否設法勸阻?俟得確耗,再轉告署。榎本外和內狡,恐無實話,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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