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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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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公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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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譯署
(光緒十四年三月十一日亥刻)
台撫劉來電,臺灣府城向不准洋商設棧開行,祗領事租住民房。凡洋商貿易建設行棧,均在安平;如上海之通商碼頭。由安平運貨到港口,約水程十餘里;如上海之吳淞口。上海縣城非通商口岸,臺灣府城亦不能籠統作通商口岸。請轉達總署,抱定約章口字辨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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