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寄江、浙、閩、粵、滇、台各督撫


  (光緒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亥刻)

  總署二十一函稱,中法和議於十九在法都畫押。奉旨飭各處軍營定期停戰。雲、粵各軍定期撤回邊境。欽此。現定越南宣光以東三月初一停戰,十一華兵拔隊撤回,二十一齊抵廣西邊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停戰,二十一拔隊撤回,四月二十二齊抵雲南邊界。臺灣三月初一停戰,法國即開各處封口。希即分電福建、臺灣、廣東、廣西、雲南各督撫及統兵大臣遵照辦理等因。望查照勿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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