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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集台事眾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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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國熱使晤談節略(同治十三年八月十九)〔附〕 談次,熱使詢日本公使在京議論若何?告以貴使與大久保等交好,諒有信函往來。答云:大久保向不認識,前過煙臺,曾拜晤一次,並無深交,亦無來信。告以柳原、大久保在京議論多次,伊等總謂臺灣番地非中國管轄,既不認錯,亦未退兵,聞總署曾將與日本往復照會函稿知照各國,貴使當已閱悉。答云:見過,但文內僅言知照而已,不便多贊一詞。告以各國可公評此事誰是誰非。答云:中國欲請我等公評曲直,這是萬國公法內有的。若前三個月有此意,我等早該幫忙。問:貴使在煙臺久住,何能過問?答云:德翻譯在京,可代傳話,我亦可早回京商議。問:現在如何辦理?答云:如總署有公照會或公信請各國公評,我當與英、俄兩公使會商,必能公平剖晰。現美、德公使皆系署事,向來此等大事,署代人員未便與議。問:中國若請各使公評,或日本不願及不肯遵辦,將若何?柳原前次照會曾有「奚容他國物議」之說。答云:兩國能自說和,原不必他國解說,否則須兩國商明應請各使公評纔好。若日本與中國不對,又不願各國與聞,是其意必欲失和決戰了。看日本兩次遣使赴京,似是保固和誼之意。問:設若請各國公評,貴使意見如何辦法?可先密告我知。答云:須會商英、俄使細察情事,秉公裁度,絕無偏袒,未便先定。問:我有一語緊要,應先聲明:此事確是日本大錯,始欲強佔番地,占地不得,則欲貼兵費。中國待他始終不錯,你想:若令占地或貼費,中國顏面如何下得去?將來若請各國公評,難保無暗中偏護日本者,無論如何說法,占番地、貼兵費二者斷不可行。總署與外間亦斷不能允。若待不能允時,莫怪中國輕慢各國朋友,務請貴使牢記勿忘。答云:此話我必記住轉告各使,除占地、貼費二說不行外,總想出別的方法調停下臺。我此番進京,亦為此事放心不下,當往拜總署,並便中晤日本公使,從旁勸說,總宜和好,顧全大局為是。告以這便感謝了。 採集台事眾議(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日) 鈞處與大久保、柳原迭次辨論,末次答覆內:「嗣後儻再如此不敢領教」等語,該使如稍憬悟,當就歸結辦法,自行轉圜,儻再生枝節,恐竟無結束之方。 近閱上海新聞紙,長崎屯兵三萬,若大久保在京不能妥結,即遣兵北犯津沽。又日人現擬索中國賠給兵費四百萬。又,如與中國交戰,傳令住日本之華人,無相驚恐,必為保護。又,日人添購鐵甲船二隻,並廣購精利槍炮及英、美輪船,以便裝兵西來各等語。無非虛聲恫喝,冀我速就和議起見。 昨接幼丹七月三十日函稱:大久保之來,其中情窘急可想,然必故為狡宕,以示整暇,不肯遽就範圍。是欲速了結之意,當在彼不在我,我既以逸待勞,可不求速了云云。似亦談言微中,默喻尊旨矣。竊謂該使如尚堅執,彼此空費辯論,一時不得到題,似可與商明:請令各國公評,作一轉筆。適法國熱使由煙臺過津,鴻章前往答拜,談次偶及此事,謹將問答節略鈔呈鑒核。熱使即於十九日下午登舟北行,晤時或將鄙論略作印證,以補他日公評張本,祈酌辦為幸。日前江南機器局馮道焌光來津,帶呈駐滬美總領事西華條陳台事,並德國領事安訥克來稟。其大意均與江海關沈道等前呈銷兵芻言辦法略同。仍由鈞處辦到通商結局之說推衍而出。芻言本系馮、沈二道公撰,錄寄貴署及閩帥各處。聞閩中督撫,頗韙是策,以第二條為可行。幼丹則以「利與人、其權須我操」八字括之,殊為扼要。又擬俟日兵退後,自行用西法開礦,大泄後山精華,但患無此工本財力。今觀美、德諸領事議論,可見東西各國垂涎臺灣番地已久,終慮我國勢難獨守。將來若令各使公評,或歸此議結穴亦未可知。惟西華條議,流弊太甚,多不可行。安訥克語較平正,亦頗有喧賓奪主之意。但視辦事之法與人何如耳。謹照鈔原稿奉呈電核。鴻章姑令馮道回滬候信。德、美領事處皆未作答,仍俟後命。據馮道面稱:英、美實暗助日本,冀他日得地分肥。惟德國甚嫉之,而不與其黨。若就斯議,似宜引德以陰持各國,此中操縱機宜,惟卓裁臨幾審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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