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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蟾蜍薄太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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蟾蜍薄太清,蝕此瑤台月。 圓光虧中天,金魄遂淪沒。 螮蝀入紫微,大明夷朝暉。 浮雲隔兩曜,萬象昏陰霏。 蕭蕭長門宮,昔是今已非。 桂蠧花不實,天霜下嚴威。 沈歎終永夕,感我涕沾衣。 〔《淮南子》精神訓:「月中有蟾蜍。」高誘注:「蟾蜍,蝦蟆也。」又說林訓:月照天下,蝕于詹諸。高誘注:「詹諸,月中蝦蟆,食月,故曰蝕于詹諸。」薄,侵也,迫也。釋名:日月虧曰蝕,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沈約詩:含吐瑤台月。陳子昂詩:微月生西海,幽陽始化昇。圓光正東滿,陰魄已朝凝。沈佺期詩:「玉流含吹動,金波度雲來。」魄,月體黑暗處。朔日之月,謂之死魄,望日之月,謂之生魄。金魄者,是言滿月之影,光明燦爛,有似乎金,故曰金魄也。《毛詩正義》:「螮蝀,虹也,色青赤,因雲而見。」《春秋》潛潭巴:虹出日旁,後妃陰脅主。 《後漢書》:凡日旁氣色白而純者,名為虹。 琦按:螮蝀亦日之光氣,但日在東則螮蝀見西方,日在西則螮蝀見東方,與日旁白色之氣,均有虹之名,而實則判然二物也。太白以日旁之虹,呼為螮蝀,不無混稱。 《晉書》:紫宮垣十五星,其西蕃七,東蕃八,在北斗北。一曰紫微,大帝之座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鄭康成《禮記》注:大明,日也。《廣韻》:夷,滅也。陸機詩:扶桑升朝暉。《初學記》:日月謂之兩曜。《漢書》:孝武陳皇后,長公主嫖女也。初,武帝得立為太子,長主有力,取主女為妃。及帝即位,立為皇后,擅寵驕貴,十餘年而無子。聞衛子夫得幸,幾死者數焉。上愈怒。後又挾婦人媚道,頗覺。元光五年,上遂窮治之。女子楚服等坐為皇后巫蠱祠祭祝詛,大逆無道,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使有司賜皇后策曰:「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璽綬,罷退居長門宮。」《楚辭》:桂蠧不知所淹留。 《漢書》:成帝時歌謠曰:桂樹花不實,「黃雀巢其顛。」潘嶽西征賦:「弛秋霜之嚴威。」劉峻《廣絕交論》:「尹班陶陶於永夕。〕 〔《新唐書》:玄宗皇后王氏,同州下邽人,梁冀州刺史神念之裔孫。帝為臨淄王,聘為妃。將清內難,預大計。先天元年,立為皇后。久無子,而武妃稍有寵,後不平,顯詆之。然撫下素有恩,終無肯譖短者。帝密欲廢後,以語薑皎,皎漏言,即死。後兄守一懼,為求厭勝。浮屠明悟教祭北平,取霹靂木刻天地交及帝諱合佩之,曰:「後有子,與則天比。」開元十二年,事覺,帝自臨劾,有狀,乃制詔有司:「皇后天命不祐,花而不實,有無將之心,不可以承宗廟,母儀天下,其廢為庶人。賜守一死。」當時王諲作翠羽帳賦諷帝,未幾卒,以一品禮葬,後宮思慕之。此詩蓋詠其事也。 蕭士贇曰:王後事與漢武陳後事極相類。二後雖各以無子巫蠱厭勝廢,然推原其由,實衛子夫、武惠妃爭寵,有以激之也。陳後之廢,司馬相如作《長門賦》;王后之廢,王諲亦作翠羽帳賦,先後一致。太白引此為證,最為切當。桂蠧不實,是采廢後制中語。唐仲言曰:「蟾蜍蝕月,比武妃逼後,月光虧而魄沒,見後已廢而憂死也。螮蝀借日之光以成形,今入紫微而日反為所蔽,比武妃既得幸而蠱惑帝心,至於荒亂也。苟日月俱為陰邪所傷,而蒼生無以仰照,則萬象皆昏冥矣。」因言後之被廢,正如陳後之居長門,然陳後以嫉妒幾絕皇嗣,實有可廢之條。今王后撫下有恩,明皇特以武妃之故而謀廢之,則非陳後比矣,所謂昔是而今非也。且帝以後無子,罪其花而不實,然不觀諸桂樹乎?桂蠧則不能成實,寵分則不能有子,奈何遽以天霜之威加之哉?大抵國家之亂,起自宮闈,我因念及此事,為之感歎沾衣也。其後武妃幸早世,而明皇卒以太真亂國,太白可謂知幾矣。 琦按:《舊唐書》:「開元十二年秋七月壬申,月蝕既。己卯,廢皇后王氏為庶人。」太白此篇,首以月蝕為喻,是雖比而實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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