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翱 > 李文公集 | 上頁 下頁
韓愈行狀


  故正議大夫、行尚書吏部侍郎、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禮部尚書韓公行狀

  曾祖泰,皇任曹州司馬。
  祖濬素,皇任桂州長史。
  父仲卿,皇任秘書郎,贈尚書左僕射。

  公諱愈,字退之,昌黎某人。生三歲,父歿,養于兄會舍。及長,讀書能記他生之所習。年二十五,上進士第。汴州亂,詔以舊相東都留守董晉為平章事、宣武軍節度使,以平汴州。晉辟公以行,遂入汴州,得試秘書省挍書郎,為觀察推官。晉卒,公從晉喪以出,四日而汴州亂,凡從事之居者皆殺死。

  武甯軍節度使張建封奏為節度推官,得試太常寺協律郎,選授四門博士,遷監察禦史。為幸臣所惡,出守連州陽山令。政有惠於下,及公去,百姓多以公之姓命其子。改江陵府法曹軍,入為權知國子博士。宰相有愛公文者,將以文學職處公。有爭先者,構公語以非之,公恐及難,遂求分司東都。權知三年,改真博士,入省為分司都官員外郎,改河南縣令,日以職分辨于留守及尹,故軍士莫敢犯禁。入為職方員外郎。華州刺史奏華陰縣令柳澗有罪,遂將貶之。公上疏請發禦史辨曲直,方可處以罪,則下不受屈。既柳澗有犯,公由是複為國子博士,改比部郎中史館修撰,轉考功郎中,修撰如故。數月,以考功知制誥。

  上將平蔡州,先命禦史中丞裴公度使諸軍以視兵。及還,奏「兵可用,賊勢可以滅」,頗與宰相意忤。既數月,盜殺宰相,又害中丞,不克。中丞微傷,馬逸以免,遂為宰相,以主東兵。自安祿山起範陽,陷兩京,河南北七鎮節度使身死則立其子,作《軍士表》以請,朝廷因而與之。及貞元季年,雖順地節將死,多即軍中取行軍副使將挍以授之節,習以成故矣。朝廷之賢,恬于所安,以苟不用兵為貴,議多與裴丞相異。惟公以為:「盜殺宰相而遂息兵,其為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與裴丞相議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之者,月滿,遷中書舍人,賜緋魚袋。後竟以他事改太子右庶子。

  元和十二年秋,以兵老久屯,賊未滅,上命裴丞相為淮西莭度使以招討之。丞相請公以行,於是以公兼禦史中丞,賜三品衣魚,為行軍司馬,從丞相居於郾城。公知蔡州精卒悉聚界上,以拒官軍,守城者率老弱,且不過千人,亟白丞相,請以兵三千人間道以入,必擒吳元濟。丞相未及行,而李愬自唐州文城壘提其卒以夜入蔡州,果得元濟。蔡州既平,布衣柏耆以計謁公,公與語,奇之,遂白丞相曰:「淮西滅,王承宗膽破,可不勞用眾。宜使辨士奉相公書,明禍福以招之,彼必服。」丞相然之。公令柏耆口占為丞相書,明禍福,使柏耆袖之,以至鎮州。承宗果大恐,上表請割德、棣二州以獻。丞相歸京師,公遷刑部侍郎。

  歲餘,佛骨自鳳翔至,傳京師諸寺。時百姓有燒指與頂以祈福者,公奏疏言:「自伏羲至周文、武時,皆未有佛,而年多至百歲,有過之者。自佛法入中國,帝王事之,壽不能長,梁武帝事之最謹,而國大亂,請燒棄佛骨。」疏入,貶潮州刺史,移袁州刺史。百姓以男女為人隸者,公皆計傭以償其直而出歸之。入遷國子祭酒。有直講能說《禮》而陋容,學官多豪族子,擯之不得共食。公命吏曰:「召直講來,與祭酒共食。」學官由此不敢賤直講。奏儒生為學官,日使會講。生徒多奔走聽聞,皆喜曰:「韓公來為祭酒,國子監不寂寞矣。」

  改兵部侍郎。鎮州亂,殺其帥田弘正,征之不克,遂以王庭湊為節度使,詔公往宣撫。既行,眾皆危之。元稹奏曰:「韓愈可惜。」穆宗亦悔,有詔令至境觀事勢,無必於入。公曰:「安有受君命而滯留自顧?」遂疾驅入。庭湊嚴兵拔刃,弦弓矢以逆。及館,甲士羅於庭,公與庭湊、監軍使三人就位。既坐,庭湊言曰:「所以紛紛者,乃此士卒所為,本非庭湊心。」公大聲曰:「天子以為尚書有將帥材,故賜之以節。實不知公共健兒語,未嘗及大錯。」

  甲士前奮言曰:「先太史為國打朱滔,滔遂敗走,血衣皆在。此軍何負朝廷,乃以為賊乎?」公告曰:「兒郎等且勿語,聽愈言。愈時為兒郎,已不記先太史之功與忠矣,若猶記得,乃大好。且為逆與順,利害不能遠引古事,但以天寶來禍福為兒郎等明之。安祿山、史思明、李希烈、梁崇義、朱滔、朱泚、吳元濟、李師道,複有若子若孫在乎?亦有居官者乎?」眾皆曰:「無。」又曰:「令公以魏博六州歸朝廷,為節度使,後至中書令,父子皆授旌節,子與孫雖在游童者,亦為好官,窮富極貴,寵榮耀天下。劉悟、李佑皆居大鎮,王承元年始十七,亦仗節。此皆三軍耳所聞也。」眾乃曰:「田弘正刻此軍,故軍不安。」公曰:「然汝三軍亦害田令公身,又殘其家矣,複何道?」眾乃讙曰:「侍郎語是。」

  庭湊恐眾心動,遽麾眾散出,因泣謂公曰:「侍郎來,欲令庭湊何所為?」公曰:「神策六軍之將,如牛元翼比者不少,但朝廷顧大體,不可以棄之耳。而尚書久圍之,何也?」庭湊曰:「即出之。」公曰:「若真耳,則無事矣。」因與之宴而歸,而牛元翼果出。乃還,於上前盡奏與庭湊言及三軍語。上大悅曰:「卿直向伊如此道。」由是有意欲大用之。王武俊贈太師,呼太史者,燕、趙人語也。

  轉吏部侍郎,凡令史皆不鎖,聽出入。或問公,公曰:「人所以畏鬼者,以其不能見也。鬼如可見,則人不畏矣。選人不得見令史,故令史勢重,聽其出入則勢輕。」改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特詔不就禦史台謁,後不得引為例。六軍將士皆不敢犯,私相告曰:「是尚欲燒佛骨者,安可忤?」故盜賊止。遇旱,米價不敢上。李紳為禦史中丞,械囚送府,使以尹杖杖之。公曰:「安有此?」使歸其囚。是時紳方幸,宰相欲去之,故以台與府不協為請,出紳為江西觀察使,以公為兵部侍郎。紳既複留,公入謝,上曰:「卿與李紳爭何事?」公因自辨。數日,複為吏部侍郎。

  長慶四年得病,滿百日假。既罷,以十二月二日卒于靖安裡第。

  公氣厚性通,論議多大體,與人交,始終不易,凡嫁內外及交友之女無主者十人。游養于嫂鄭氏,及嫂歿,為之期服以報之。深于文章,每以為自揚雄之後,作者不出,其所為文,未嘗效前人之言,而固與之並。自貞元末以至於茲,後進之士,其有志於古文者,莫不視公以為法。有集四十卷,小集十卷。及病,遂請告以罷。每與交友言既,終以處妻子之語,且曰:「某伯兄德行高,曉方藥,食必視《本草》,年止於四十二。某疏愚,食不擇禁忌,位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歲矣。如又不足,於何而足?且獲終於牖下,幸不至失大節,以下見先人,可謂榮矣。」享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

  謹具任官事蹟如前,請牒考功下太常定諡,並牒史館。謹狀。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