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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論朝廷大政等狀

  ▼請尊憲宗章武孝皇帝為不遷廟狀

  右,臣等伏聞開成中,文宗嘗顧問宰臣,欲褒崇憲宗功德。其時宰臣莫能推順美之心,明尊祖之義。臣等至愚,切所歎息。伏思國家受命二百二十五年矣,列聖之功德,區宇之廣大,王化之盛興,禮樂之備具,過殷周遠矣,而未有中興不遷之廟,臣等所以夙夜發憤也。

  《禮》:「祖有功,宗有德。」夏之祖宗,《經》《傳》無聞。殷則一祖三宗,成湯為始祖,太甲為太宗,太戊為中宗,武丁為高宗。劉歆曰:「天子七廟,苟有功德則宗之。」所以勸帝者,功德博矣。故周公作《無逸》,舉殷之三宗以勸成王。漢景帝詔曰:「孝文皇帝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於萬代。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丞相申屠嘉等奏曰:「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代代獻祖宗之廟。」又漢宣帝詔:「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義,選名將,討不服,功德茂盛,不能盡宣,而廟樂未稱,其議奏。」有司奏請尊孝武為世宗廟,奏盛德,又始五行之舞,天子代代獻。此則子孫褒崇祖宗之明據也。

  自天寶以後,兵宿中原,強侯締交,髖髀甚眾,貢賦不入,刑政自出,包荒含垢,以至於貞元。德宗懲奉天之難,厭征伐之事,戎臣優以不朝,終老於外,其卒則以幕吏將校代之。故長武城在王畿之內,斥逐主將矣;河中居股肱之郡,坐邀符節;韋皋因備邊之埶,自擅靈關;李錡竊煮海之資,專制澤國。而兩河蕃鎮,或倉卒易帥,甚于奕棋;或陸梁弄兵,同於拒轍。憲宗感祖宗之宿憤,舉升平之典法,始命將帥,順天行誅。元年僇惠琳暨辟、錡,季年梟元濟及師道。其他或折簡而召,或執珪請覲,獻其名城,割其愛子,不可遍舉。豈有去天下之害,不享其名;致生人之安,不受其報?

  臣伏見元和初議遷廟之禮,而史官稱中宗不得號中興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複之,謂之「中興」,漢光武、晉元帝是也。臣等切思此議,實所未盡。中宗朝自以政事多釁,權移後妃,所以未得稱為中興,恐議者複以此為疑。

  夫興業之與隆道,事實不同。漢光武再造邦家,不失舊物;晉元帝雖在江左,亦能纂緒。此乃王業中興,可謂有功矣。殷高宗躬行大孝,求賢俾乂。周宣王微而後興,衰而複盛,此乃王道中興,可謂有德矣。故《詩》云:「車攻,宣王復古也。」宣王能內修政事,外攘夷狄,複文、武之境土。又「烝民,美宣王任賢使能,周室中興焉。」又「江漢,美宣王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又《漢書·宣帝贊》曰:「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之美。」若皆如漢光武、晉元帝,則殷宗、周宣並不得稱中興矣。

  臣等伏思任賢使能,內修政事,平淮夷之叛,複祖宗之土,皆憲宗有之。所謂隆道中興,與殷高宗、周宣王、漢宣帝侔德矣。臣等敢遵古典,請尊憲宗章武孝皇帝為百代不遷之廟,上以昭陛下大孝之德,廣貽謨之訓;下以表臣等思古之憤,申欲報之誠。如合聖心,伏望令諸司清望官四品以上,尚書兩省、禦史台與禮官參議聞奏。謹錄奏聞。

  會昌元年三月十一日
  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
  中書侍郎平章事

  奉宣:「卿等所論至好,待讀施行。」其表留中不出。

  ▼宰相再議添徽號狀

  右奉批出,已蒙允許。今欲頒下制命,昭布萬方。伏以軒屈崆峒,堯期姑射,未有不心遊於至道,而能功濟於生靈。暨漢之文、景,尊奉黃老,理致刑措,時稱太康。開元中,玄宗經始清宮,追尊玄祖,闡繹道要,遂臻治平,六合晏然,四十餘年。今者,陛下蹈軒後之靈蹤,修開元之故事,進道不遺於尺璧,澄心已得于玄珠,聖壽必過於殷宗,景化方躋於漢代。臣等所上徽號,義雖盡美,意有未周,今謹上尊號為仁聖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所冀冠皇王之高號,盡臣子之至誠。伏希聖慈,容鑒丹懇。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樞密使稱中旨,欲得有道字,所以奏改。

  ▼宣懿皇后祔陵廟狀(第二狀第三狀附)

  奉宣:「宣懿皇太后祔光陵同玄宮,及不移福陵,只祔廟,何者為便?商量奏來。」

  右,臣等伏以園寢已安,神道貴靜。光陵因山久固,僅二十年,福陵近又修崇,足彰嚴奉。今若再因合祔,須啟二陵,或慮聖靈不安,未合先旨。又以陰陽避忌,亦有所疑,不移福陵,實合《禮》意。伏以照臨在天,光靈未遠,合食清廟,於禮無違。足以申陛下大孝之心,表先後昭配之德。既遵舊典,尤愜眾情。臣等商量,祔太廟不移福陵,實為允便。臣等不任感切之至。

  ▼第二狀

  奉宣:「宣懿皇太后祔廟事,令更審商量奏來。」右,臣等伏以陛下孝極因心,感深追遠,敬慎禮典,發於至誠。臣等仰奉聖情,旁詢物議,經旬思慮,敢不精詳。並請依前狀,只祔太廟,不奉陵寢,實為合禮。謹再奏狀以聞。謹奏。

  ▼第三狀

  宣懿皇太后祔廟事。右,臣等訪求典禮,敢不詳慎。伏以太廟合食,非臣子所議,苟不由禮,必為後代所譏。《漢書》云:「古人據正守順,不敢私其君。」如此之難也。臣等若輕為獻議,不守禮經,非惟上負聖德,固亦自貽物論。所以前者附欽義承應口奏,假以太皇太后之意,即於禮至順,人無異詞。制中云:「近因慶誕太皇太后,追感先帝久曠配食之禮,便及先太後母德慈仁,合配先聖。」

  陛下祗承聖旨,詔臣下行之,於禮無違,可為後代之法。若舍此商量,便須出於聖意降敕,情禮至重,實難措詞。伏望陛下察臣等愛君之心,約臣等秉禮之至,特允所奏,必合群情。臣等不勝懇切之至。

  ▼請立昭武廟狀

  孟州汜州縣高祖、太宗塑像。右,汜水武牢關,是太宗擒世充、竇建德之地,關城東峰有二聖塑像,在一堂之內。伏以山河如舊,城壘猶存,威靈皆畏於軒台,風雲還疑於豐沛,誠宜百代嚴奉,萬邦所瞻。西漢故事,祖宗嘗所行幸,皆令郡國立廟。今緣定覺寺例合毀拆,望取寺中大殿材木,於東峰改造一殿,四面兼置宮牆。伏望號為「昭武廟」,以昭聖祖武功之盛。委孟懷節度使差幹事判官一人勾當修造。緣聖像彩色,頗已故暗,望令李石於東都差揀絕好畫手,就加嚴飾。初興功日,望令東都差分司郎官一人薦告,至功畢日,別差使展敬。未審可否?

  ▼奉宣今日以後百官不得於京城置廟狀

  右,伏見《禮記》云:「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廏庫為次,宮室為後。」又韋彤《五禮精義對》曰:「古之制廟,必中門之外,吉凶大事,皆告而行。」所以親而尊之,不自專也。今令城外置廟,稍異《禮》文,書于史策,必虧聖政。

  伏以朱雀門至明德門,凡有九坊。其長興坊是皇城南第三坊,使有朝官私廟,實則逼近宮闈。自威遠軍向南三坊,俗稱圍外,地至閑僻,人鮮經過,於此置廟,無所妨礙。臣等商量,今日以後,皇城南六坊內,不得起私廟。其朱雀街緣是南郊禦路,至明德門夾街兩面坊及曲江側近,亦不得置。餘圍外深僻坊,並無所禁。所貴不違《禮》意,感悅人心。臣等頻奉聖旨,有事許再三論奏。輒罄所見,庶禆聰明。謹具奏聞,伏候敕旨。

  ▼論侍講奏孔子門徒事狀

  右,今月十三日于延英殿,陛下謂臣等云:「侍講稱孔子其徒三千,亦可謂之朋黨。」臣等自元和以來,嘗聞此說,幸因聖慈下問,輒敢覼縷而言。西漢劉向云:「昔孔子與顏回、子貢更相稱譽,不為朋黨;禹、稷與皋陶轉相汲引,不為比周。何則?忠於為國,無邪心也。」臣嘗以鯀、共工、驩兜與舜、禹雜處堯朝,共工、驩兜則為黨,舜、禹則不為黨。何者?共工、驩兜相與比周,迭為掩蔽也。如賢人君子則不然,忠於國則同心,聞于義則同志,退而各自行已,不可交以私。

  是以趙宣子、隨會繼而納諫,司馬侯、叔向比以事君,不為黨也。公孫弘每與汲黯請間,黯先發之,弘推其後,武帝所言皆聽。汲黯雖與公孫弘並進,然庭詰云:「齊人少情」,譏其布被為詐,則知先發後繼,不為黨矣。國史稱太宗嘗與房玄齡圖事,則曰「非杜如晦莫能籌之。」及杜如晦至,竟以玄齡之策。此又同心圖國,不為黨也。

  何者為黨?《漢書》稱:「朱博、陳鹹相為腹心,背公死黨。」東漢周福、房植各以其黨相傾,議論相軋,故漢朝朋黨始于甘陵二部,及其甚也,謂之鉤黨,繼受誅夷。以王制言之,非不幸也。魏朝何晏、丁謐依附曹爽,祖尚浮虛,使有魏風俗由茲大壞,此皆為朋黨也。略舉數節,以明其類。

  至於歷代朋黨,不可殫言。仲尼知季路之不免,子遊識子張之未仁,曾子罪卜商喪親無聞,夫子罪宰我鑽燧為久。惡既不掩,善固宜稱,此又不為黨也。班固稱:「周室既微,由是列國公子,魏有信陵,趙有平原,齊有孟嘗,楚有春申,抵掌而遊談者,以四豪為稱首。」於是背公死黨之議成,守職奉上之義廢矣。此四豪者,各有門客三千,而謂之黨。仲尼三千,則不為黨。蓋仲尼之徒,惟務仁義,不以爵祿為貴;四豪之門,惟務譎詐,常以勢力相高。

  今侍講欲以奔走權埶之徒,攫挐名利之輩,比方孔門上哲,實罔聖聰。臣未知元和以來所謂黨者,為國乎?為身乎?若以為國,則隨會、叔向、汲黯、房玄齡之道可得行矣,不必聚党成群。以臣觀之,今所謂黨者,進則誣善蔽忠,附下罔上,歙歙相是,態不可容;退則車馬馳驅,唯務權勢。聚於私室,朝夜合謀。清美之官,盡須其黨;華要之選,不在他人。陰附者羽翼自生,中立者抑壓不進。孔門顏、冉,豈有是哉?陛下以此察之,則奸偽自見。臣恐更有小人,妄陳此說,輒舉事例,庶禆聰明。伏望陛下留臣此狀,時賜覽閱,所冀小臣瞽說,免惑聖心。臣不任懇激之至。謹錄奏聞。

  ▼論朝廷事體狀

  右,臣等每蒙延英召對,獲聞聖言,常欲朝廷尊,臣下肅,此則是陛下深究為理之本。伏以管仲古之大賢,明於理國,其言可以為百代之法。管仲云:「凡軍國之重器,莫重於令。令重則君尊,君尊則國安。故安國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明君察於理人之本,莫要於令。故曰:「虧令者死,不從令者死,五者死而無赦。」又曰:「令雖在上,而論可與不可者在下。」是威下系於人也。

  自太和以來,風俗大壞,令出於上,非之者在下,此弊不除,無以理國。韋弘質所論宰相不合兼領錢穀,臣等敢以事體聞奏。昔匡衡云:「大臣者,國家之股肱,萬姓所瞻仰也,明王所慎擇也。」《傳》曰:「下輕其上爵,賤人圖柄臣,則國家動搖而人不靜矣。」今韋弘質受人教導,輒獻封章,則是賤人圖柄臣矣。臣等又以蕭望之是漢朝名儒重德,為御史大夫,奏云:「今歲首日月少光,咎在臣等。」上以望之意輕丞相,乃下侍中、禦史中丞詰問。

  又貞觀中,監察禦史陳師合上書云:「人之思慮有限,一人不可總數職。」太宗云:「此人妄有譭謗,止欲離間我君臣。」流師合於嶺表。又賈誼云:「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無級,廉近地,則堂卑。亦由將相重則君尊,其埶然也。如宰相有奸謀隱慝,則人人皆得上論。至於制置職業,固是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幹議。古者朝廷之士,尚各守官業,思不出位,況韋弘質賤人,豈得以非所宜言,上黷明主?此是輕宰相矣。後漢太學諸生,頗幹時政,其時謂之處士橫議,皆是亂風俗,深要懲絕。伏望陛下知其邪計從朋黨而來,每事明察,遏絕將來之漸,則朝廷安靜,邪黨自銷。臣等不勝感憤,輒具奏聞,伏望特賜省覽。謹錄奏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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