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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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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商不行大同則人種生詐性而多餘貨以殄物 若夫商業之途,競爭尤烈。高才並出,騁用心計,穿金刻石,巧詐並生,由爭剝之故,故造作偽貨以誤害人,若藥食、舟車,其害尤烈者矣。即不作偽,而以劣楛之貨妄索高資,欺人自得,信實全無,廉恥暗喪。及其同業之爭,互相傾軋,甲盛則乙妒之,丙弱則丁快之;當其爭利,躍先恐後,雖有至親,不相顧恤,或設阱陷,機詐百生,中於心術,盡其力之所至而已,無餘讓以待人矣。資性之日壞,天機之日喪,積久成俗,以此而欲至性善之世,豈可得哉! 近自天演之說鳴,競爭之義視為至理,故國與國陳兵相視,以吞滅為固然;人與人機詐相陷,以欺淩為得計。百事萬業,皆祖競爭,以才智由競爭而後進,器藝由競爭而後精,以為優勝劣敗,乃天則之自然。而生計商業之中,尤以競爭為大義。此一端之說耳,豈徒壞人心術,又複傾人身家,豈知裁成天道,輔相天宜者哉! 夫強弱無常,智愚無極,兩商相鬥,必有敗者。一敗塗地,資本盡傾,富者化而為貧,則全家號啕而無賴。生計既失,憂患並生,身無養而疾病叢起,家無養而死亡相從,吾見亦夥矣。即有貧人以商驟富,而以一人什佰千萬於眾,不均已甚。夫富相什則下之,富相百則事之,富相干則奴之,在富者則驕,在貧者則諂,驕極則頤指氣使,諂極則舐痔吮癰,蓋無所不至矣。故驕與諂,非所以養人性而成人格也,然而循競爭之道,有貧富之界,則必致是矣。 近世論者,惡統一之靜而貴競爭之囂,以為競爭則進,不爭則退,此誠宜於亂世之說,而最妨害于大同太平之道者也。夫以巧詐傾軋之壞心術相此,傾敗之致憂患、困乏、疾病、死亡如此,驕諂之壞人品格如此,其禍至劇矣,其欲致人人于安樂,亦相反矣。然則主競爭之說者,知天而不知人,補救無術,其愚亦甚矣,嗟乎,此真亂世之義哉!雖然,不去人道有家之私及私產之業,欲弭競爭,何可得也,故不得不以競爭為良術也。 夫以有家之私及私產之業,則必獨人自為營業,此實亂世之無可如何者也。今以獨人之營業與公同之營業比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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