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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〇


  余八歲時,聞保母丁媼言,某家有牸牛,跛不任耕,乃鬻諸比鄰屠肆。其犢甫離乳,視宰割其母,牟牟鳴數日。後見屠者即奔避,奔避不及,則伏地戰慄,若乞命狀。屠者或故逐之,以資笑噱,不以為意也。犢漸長,甚壯健,畏屠者如初。及角既堅利,乃伺屠者側臥凳上,一觸而貫其心,遞馳去。屠者婦大號捕牛。眾憫其為母復仇,故緩追,逸之,竟莫知所往。時丁媼之親串殺人,遇赦獲免,仍與其子同裡閈。丁媼故竊舉是事為之憂危,明仇不可狎也。餘則取犢有復仇之心,知力弗勝,故匿其鋒,隱忍以求一當。非徒孝也,抑亦智焉。黃帝《巾機銘》曰(機是本字,校者或以為破體俗書,改為機字,反誤。):「日中必慧(編按:《漢書﹒賈宜傳》引此句,作熭; 《六韜》引此句,作彗,音義並同。),操刀必割。」

  言機之不可失也。《越絕書》子貢謂越王曰:「夫有謀人之心,使人知之者,危也。」

  言機之不可泄也。孫子曰:「善用兵者,閉門如處女,出門如脫兔。」

  斯言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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