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灤陽續錄 | 上頁 下頁 |
一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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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有董華者,讀書不成,流落為市肆司書算。複不能善事其長,為所排擠出。以賣藥卜卦自給,遂貧無立錐。一母一妻,以縫絍浣濯佐之,猶日不舉火。會歲饑,枵腹杜門,勢且俱斃。聞鄰村富翁方買妾,乃謀於母,將鬻婦以求活。婦初不從。華告以失節事大,致母餓死事尤大,乃涕泗曲從,惟約以儻得生還,乞仍為夫婦。華亦諾之。婦故有姿,富翁頗寵眷,然枕席時有淚痕。富翁固問,毅然對曰:「身已屬君,事事可聽君所為。至感憶舊恩,則雖刀鋸在前,亦不能斷此念也。」 適歲再饑,華與母並為餓殍。富翁慮有變,匿不使知。有一鄰嫗偶泄之,婦殊不哭,癡坐良久,告其婢媼曰:「吾所以隱忍受玷者,一以活姑與夫之命,一以主人年已七十餘,度不數年,即當就木;吾年尚少,計其子必不留我,我猶冀缺月再圓也。今則已矣。」 突起開樓窗,踴身倒墜而死。此與前錄所載福建學使妾相類。然彼以兒女情深,互以身殉,彼此均可以無恨。此則以養姑養夫之故,萬不得已而失身,乃卒無救于姑與夫,事與願違,徒遭玷污,痛而一決,其齎恨尤可悲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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