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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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灤陽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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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宛平陳鶴齡,名永年,本富室,後稍落。其弟永泰,先亡。弟婦求析箸,不得已從之。弟婦又曰:「兄公男子能經理,我一孀婦,子女又幼,乞與產三分之二。」
親族皆曰不可。鶴齡曰:「弟婦言是,當從之。」
弟婦又以孤寡不能征逋負,欲以貲財當二分,而己積年未償借券,並利息計算,當鶴齡之一分。亦曲從之。後借券皆索取無著,鶴齡遂大貧。此乾隆丙午事也。陳氏先無登科者,是年,鶴齡之子三立,竟舉於鄉。放榜之日,余同年李步玉居與相近,聞之喟然曰:「天道固終不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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