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姑妄聽之 | 上頁 下頁 |
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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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鷺川言(侍氏未詳所出,疑本侍其氏,明洪武中,凡複姓皆令去一字,因為侍氏也。),有賈於淮上者,偶行曲巷,見一女姿色明豔,殆類天人。私訪其近鄰,曰:「新來未匝月,只老母攜婢數人同居,未知為何許人也。」 賈因賂媒媼覘之。其母言:「杭州金姓,同一子一女往依其婿。不幸子遘疾,卒於舟,二僕又乘隙竊貲逃。煢煢孤嫠,懼遭強暴,不得已稅屋權住此,待親屬來迎。尚未知其肯來否?」 語訖泣下。媒舔以:「既無所歸,又無地主,將來作何究竟?有女如是,何不於此地求佳婿,暮年亦有所依?」 母言:「甚善。我亦不求多聘幣,但弱女嬌養久,亦不欲草草,有能制衣飾奩具,約值千金者,我即許之。所辦仍是渠家物,我惟至彼一閱視,不取纖芥歸也。」 媒以告賈。賈私計良得,旬日內趣辦金珠錦繡,殫極華美,一切器用,亦事事精好。先親迎一日,邀母來觀,意甚愜足。次日,簫鼓至門,乃堅閉不啟。候至數刻,呼亦不應。詢問鄰舍,又未見其移居。不得已逾牆入視,則闃無一人。遍索諸室,惟破床堆髑髏數具,乃知其非人。回視家中,一物不失,然無所用之,重鬻僅能得半價。懊喪不出者數月,竟莫測此魅何所取。或曰:「魅本無意惑賈。賈妄生窺伺,反往覘魅,魅故因而戲弄之。」 是於理當然。或又曰:「賈富而慳,心計可以析秋毫。犯鬼神之忌,故魅以美色顛倒之。」 是亦理所宜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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