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姑妄聽之 | 上頁 下頁
六六


  南皮郝子明言,有士人讀書僧寺,偶便旋於空院,忽有飛瓦擊其背。俄聞屋中語曰:「汝輩能見人,人則不能見汝輩。不自引避,反嗔人耶?」

  方駭愕間,屋內又語曰:「小婢無禮,當即笞之,先生勿介意。然空屋多我輩所居,先生凡遇此等處,宜面牆便旋,勿對門窗。則兩無觸忤矣。」

  此狐可謂能克己。餘嘗謂僮僕吏役與人爭角而不勝,其長恒引以為辱,世態類然。夫天下至可恥者,莫過於悖理。不問理之曲直,而務求我所隸屬人不能犯以為榮,果足為榮也耶?昔有屬官私其胥魁,百計袒護,餘戲語之曰:「吾儕身後,當各有碑誌一篇,使蓋棺論定,撰文者奮筆書曰:『公秉正不阿,於所屬吏役犯法者,一無假借。』人必以為榮,諒君亦以為榮也。又或奮筆書曰:『公平生喜庇吏役,雖受賕骫法,亦一一曲為諱匿。』人必以為辱,諒君亦以為辱也。何此時乃以辱為榮,以榮為辱耶?」

  先師董文恪曰:「凡事不可載入行狀,即斷斷不可為。」

  斯言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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