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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汪旭初言,見扶乩者,其仙自稱張紫陽,叩以《悟真篇》,弗能答也,但判曰「金丹大道,不敢輕傳」

  而已。會有僕婦竊資逃,僕叩問:「尚可追捕否?」

  仙判曰:「爾過去生中,以財誘人,買其妻,又誘之飲博,仍取其財。此人今世相遇,誘汝婦逃者,買妻報;並竊資者,取財報也。冥數先定,追捕亦不得,不如已也。」

  旭初曰:「真仙自不妄語。然此論一出,凡奸盜皆諉諸夙因,可勿追捕,不推波助瀾爾?」

  乩不能答。有疑之者曰:「此扶乩人多從狡獪惡少游,安知不有人匿僕妻而教之作此語?」

  陰使人偵之。薄暮,果赴一曲巷。登屋脊密伺,則聚而呼盧,僕婦方豔飾行酒矣。潛呼邏卒圍所居,乃弭首就縛。律禁師、巫,為奸民竄伏其中也。藍道行嘗假此術以敗嚴嵩,論者不甚以為非,惡嵩故也。然楊、沈諸公,喋血碎首而不能爭者,一方士從容談笑,乃制其死命,則其力亦大矣。幸所排者為嵩,使因而排及清流,雖韓、范、富、歐陽,能與枝梧乎?故乩仙之術,士大夫偶然遊戲,倡和詩詞,等諸觀劇則可;若借卜吉凶,君子當怖其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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