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如是我聞 | 上頁 下頁 |
一八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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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光霍從占言,一富室女,五六歲時,因夜出觀劇,為人所掠賣。越五六年,掠賣者事敗,供曾以藥迷此女。移檄來問,始得歸。歸時視其肌膚,鞭痕、杖痕、剪痕、錐痕、烙痕、燙痕、爪痕、齒痕,遍體如刻畫,其母抱之泣數日。每言及,輒沾襟。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無人理,幼時不知所為,戰慄待死而已。年漸長,不勝其楚。思自裁,夜夢老人曰:「爾勿短見。再烙兩次,鞭一百,業報滿矣。」 果一日,縛樹受鞭,甫及百,而縣吏持符到。蓋其母禦婢極殘忍,凡觳觫而侍立者,鮮不帶血痕;回眸一視,則左右無人色。故神示報於其女也。然竟不悛改,後疽發于項死,子孫今亦式微。從占又雲,一宦家婦遇婢女有過,不加鞭棰,但褫下衣使露體伏地,自雲如蒲鞭之示辱也。後患顛癇,每防守稍疏,輒裸而舞蹈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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