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紀昀 > 如是我聞 | 上頁 下頁 |
| 一八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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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世夫婦如韋皋、玉簫者,蓋有之矣。景州李西崖言,乙丑會試,見貴州一孝廉,述其鄉民家生一子,甫能言,即云:「我前生某氏之女,某氏之妻,夫名某字某,吾卒時夫年若干,今年當若干,所居之地,距民家四五日程耳。」 此語漸聞。至十四五歲時,其故夫知有是說,逕來尋問,相見涕泗,述前生事悉相符。是夕,竟抱被同寢,其母不能禁。疑而竊聽,滅燭以後,已妮妮兒女語矣。母怒,逐其故夫去,此子憤悒不食,其故夫亦棲遲旅舍不肯行。一日,防範偶疏,竟相偕遁去,莫知所終。異哉此事,古所未聞也。此謂發乎情而不止乎禮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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