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紀昀 > 紀曉嵐文集 | 上頁 下頁 |
| 紀晫墓誌銘 |
|
|
|
▼伯兄晴湖公墓誌銘 公諱晫,晴湖其字。系出江南上元,遷景城已十七世。公居第十四世,為先姚安公之長子,昀之伯兄。績學不售,以歲貢生終。今志墓稱公,用漢故民吳公碑例也。 公性淳實淡靜。視仕宦之富貴、文章之名譽,如流雲逝水,泊然無所動於心;視人事之機械變詐,亦如電光石火,一瞥即過,漠然無所介於懷。故恒默默自守,不甚與世相酬應。嘗言:「每衣冠見客,如臨一大敵。不知君輩營營,何以堪此?」其學似近于黃、老,然篤倫常、謹言行,毫不越聖賢之規矩,又異乎六朝放達狂縱不羈。 先姚安公凡三娶。元配安太夫人,以康熙丙戌生公。繼配張太夫人,無出。又繼配張太夫人妹,以雍正甲辰生昀,故公長昀十八歲。幼時提挈保護,逾於所生。昀七八歲以前,初不知與公異母;稍長雖知為異母,然家庭之間,晨夕相對,絕不覺有異母意也。則公於骨肉之間,他可類推矣。性至儉樸,一敝裘衣至十餘年。飲食起居宛如寒素,然能一介不妄取。姚安公以雍正乙卯官戶部,即以田產委公,時家猶未落,物力頗有贏。迄乾隆甲戌,姚安公自雲南終養歸,凡二十年,無一錢入私篋。婚嫁其子女,特粗具簪珥衣裳耳。庚申,為昀娶婦,乃費至數百金。曰:「此非有意為厚薄,愛有差等故也。」此雖細故,然豈常情之所能哉?自少至老無二色。昀頗蓄妾媵,公弗禁。曰:「妾媵猶在禮法中,並此強禁,必激而蕩于禮法外矣。」平生為文,宗胡思泉,理法謹嚴,屢躓名場,終不悔。昀好為議論馳騁之文,公弗善,亦弗禁。曰:「爾將以功名娛老親,是亦可也。」然則,公拘守尺度,雖若不甚究世務,固未嘗迂闊固執不近人情。其抱負正未可測也。 娶河間縣候選州同賈公貞符女,性情與公同,行事亦與公同,稱德配焉。公以乾隆丁酉卒,年七十有二。嫂先公四年卒,年七十。 子六:汝備、汝倓,皆監生;汝價,縣學生;汝來、汝侃,皆監生;汝健,歲貢生。 女二:長適大城馬氏,早卒,婿之名亦佚;次適任丘高質璉,官安徽鳳台縣知縣。 孫十六:樹楍,乾隆己亥舉人;樹聲、樹勳,並縣學生;樹森,監生;樹發,縣學生;樹磐,監生;樹棨,縣學生;樹言,業儒;樹榮,乾隆壬子舉人;樹棽,縣學生;樹碩、樹懋、樹確、樹□、樹隨、樹伍,皆業儒。 孫女十二。 曾孫十四。曾孫女十三。 今其長孫樹發等,將以嘉慶丙辰十一月合葬于景城祖塋,昀乃揮淚而為銘曰: 考其心跡,類馬少遊。 故浩浩落落,與物沉浮。 我勒貞瑉,光發其幽,然非其意之所求。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