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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李杏浦總憲年譜》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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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辛亥正月,左都禦史杏浦李公卒於官,孤子之栻等以公生平篤實,不欲以世俗粉飾之文違其素志,而又不忍先德之弗傳,乃刊公手著年譜,以存出處之大概。屬餘校定。餘讀竟,喟然曰:「昌黎稱『銘人如銘己』,知人銘不如己銘之確也。」 公與余同出陳白厓先生門,又同在翰林,不數日輒相見。乙巳以後,餘與公並老矣,同在九卿,又不數日輒相見。中間宦轍南北,不數相見,然聲息恒相聞:故公行事,餘知之為悉;即公未仕以前,學問之始末,家庭之聚散,功名之得失,亦往往於爐香杯茗之前,追述當年,為餘話舊,餘知之亦悉。今觀是譜,與餘夙昔所見聞,如重規疊矩,蓋無一字粉飾於其間。公之立心,於是可見;公諸子能以公之心為心,於是亦可見矣。 嘗觀古今記載之文,真與偽參半。然偽者鋪張揚厲,震耀一時,究之天下之人有耳目,後世之人有考證,是是非非,終不可掩其真者。雖無意於表暴,而天下之人有耳目,後世之人有考證,或以一二事傳,或以一二語傳,亦終不可掩也。然則,公作是譜,其不求傳而自傳乎?餘為跋尾,亦竊附中郎之作《有道碑》也。 【注】 李綬(1713~1791),清順天宛平人,字佩廷,號杏浦,又號竹溪。乾隆十六年(1751)進士,歷任編修、內閣學士,乾隆四十九年(1784),李綬前後為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巡撫。乾隆五十二年(1787) 二月,官至左都禦史。性喜讀書,工詩文,作詩不下數千首,文章亦有法度。乾隆五十六(1791)年,卒。墓誌由劉墉、紀昀、董誥合作。女為愛新覺羅·德昭妾、孫李熉娶兵部尚書戴聯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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