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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化為龍


  ※韋謙恒

  《晉書·張華傳》:「初,吳之未滅也,鬥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華以為不然。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因登樓仰觀。煥曰:『僕察之久矣。惟鬥牛之間頗有異氣。』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於天耳。』華曰:『君言得之。』因問曰:『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煥許之。華大喜,即補煥為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其夕,鬥牛間氣不復見焉。煥取南昌西山北岩下土以拭劍,光芒豔發。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精芒炫目。遣使送一劍並土與華,留一自佩。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煥曰:『本朝將亂,張公當受其禍。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華得寶劍,愛之,常置坐側。華以南昌土不如華陰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幹將」也,「莫邪」何複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因以華陰土一斤致煥,煥更以拭劍,倍益精明。華誅,失劍所在。煥卒,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於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沒者懼而反。須臾,光彩照水,波浪驚沸,於是失劍。華歎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

  神物原難晦,飛騰任所遭。
  藏猶射牛鬥,去必作波濤。
  渺矣歸秋水,翩然謝錦絛。
  轆轤三尺躍,風雨一潭高。
  電影飄難定,河聲怒乍號。
  精芒從此逝,求索竟徒勞。
  兩美靈終合,千年首重搔。
  腰間有佩劍,更拭鷿鵜膏。

  「風雨一潭高」五字,在可解不可解間,而境象宛然,即工部「四海之水皆立」意。

  後四句精神坌湧,意旨遙深。

  作波濤〓謝維新《合璧事類·地理門》:「唐宣宗微時,以武宗忌之,遁跡為僧,游方外。至黃檗,與黃檗禪師同觀瀑布。黃檗得一韻云:『千岩萬壑不辭勞,遠看方知出處高。』宣宗續之曰:『溪澗豈能留得住?終歸大海作波濤。』王者氣象可見也。」

  錦絛〓見二卷《屈刀為鏡》詩。

  轆轤〓《漢相和曲·陌上桑》:「腰中鹿盧劍,可直千萬餘。」《漢書·雋不疑傳》:「不疑冠進賢冠,帶櫑具劍。」注:「應劭曰:『櫑具,木標首之劍。』櫑落,壯大也。晉灼曰:『古長劍首,以玉作井轆轤形,上刻木作山形,如似蓮花初生未敷時。今大劍木首,其狀似此。』師古曰:『晉說是也。』」方以智《通雅·雜用類》:「《古衣服令》曰:『轆轤玉具劍,今見其物,蓋方環上有轆轤銅轉紐耳。』」

  三尺〓《漢書·高帝紀》:「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注:師古曰:「三尺,劍也。下《韓安國傳》所雲『三尺』亦同,而流俗書本或雲『提三尺劍』。『劍』字,後人所見耳。」

  求索〓《呂氏春秋·察今》篇:「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兩美〓《楚辭·離騷經》曰:「兩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首重搔〓《詩·鄭風·靜女》篇:「愛而不見,搔首踟躕。」

  鷿鵜〓《爾雅·釋鳥》:「鵜須鸁。」郭璞注:「鵜,鷿鵜,似鳧而小,膏中瑩刀。」王台卿《度關山》:「劍瑩鷿鵜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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