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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天地之中合


  ※裘曰修

  《漢書·律曆志》:「《傳》曰『天六地五』,數之常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五甲而辰有六子,十一而天地之道畢,言終而複始。」注:「孟康曰:『天陽數奇,一、三、五、七、九,五在其中;地陰數偶,二、四、六、八、十,六在其中,故曰天地之中合。』」

  數皆根十一,得合在其中。
  奇偶相交錯,陰陽此會通。
  五行胎化育,六位縕鴻蒙。
  闔辟生來往,樞維運始終。
  八因三並位,四與七同功。
  藏顯皆成妙,充周孰可窮?
  測辰基在子,吹律起于宮。
  太極含元始,淵深仰聖衷。

  首聯,虛破「五六」。次聯,承明「天地中合」。第三聯,借點「五六」。第四聯,申足「中合」。第五聯、六聯,極闡「中合」之用。第七聯,還《律曆志》本旨。末以天地合德結之。八十字中理數,皆分明如話。

  奇偶〓《易·繫辭傳上》:「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韓伯注:「天數五,五,奇也;地數五,五,偶也。天地之數各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五奇合為二十五,五偶合為三十。」孔穎達疏:「天數五者,謂一、三、五、七、九也;地數五者,謂二、四、六、八、十也。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者。若天一與地六相得,合為水;地二與天七相得,合為火;天三與地八相得,合為木;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為金;天五與地十相得,合為土也。天數二十有五者,總合五奇之數;地數三十者,總合五偶之數也。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之數相合為五十五,此乃天、地,陰、陽,奇、偶之數。」

  陰陽〓《漢書·律曆志》:「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而二者為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虛者,爻律夫陰陽,登降運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

  五行〓《書·洪範》:「初一曰五行。」班固《白虎通·德論》:「五行者,何謂也?言行者欲言為天行氣之義也。」

  六位〓《易·說卦傳》:「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韓伯注:「六位,爻所處之位也。」

  鴻蒙〓見前《日浴咸池》詩。

  闔辟〓見前《乾坤為天地》詩。

  八 三 四 七〓楊傑《五六天地之中合賦》:「大抵一辟一闔,五柔五剛。八與三而契合,四暨七以更相。亦皆助生成於品匯,廣變化于無疆。」按:「七」字疑是「九」字之誤。

  藏顯〓《易·繫辭傳上》:「顯諸仁,藏諸用。」

  充周〓周子《通書·誠幾德第三》:「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

  測辰〓陸倕《新漏刻銘》:「揆景測辰。」李善注:「揆景測辰,謂晝夜漏也。」

  基在子 起于宮〓《漢書·律曆志》:「黃鐘: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鐘者,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始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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