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計六奇 > 明季南略 | 上頁 下頁 |
北太子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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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共三子,太子年十六,定、永二王皆十三歲。闖入京時大索,惟永王不知所在。自成東出,人見太子馬銜尾隨後,不見定王。或曰:已先日隨闖出京,過通州,馬上失一履。有人拾而進,王伸足與著;因問「軍乎、民乎?」人以民對。王曰:「軍則食我家飯者;民方受徵稅之苦,有何好事到汝?」其人泣,王亦泣謝之。自成戰敗西還,不見太子隨後;人傳太子歸吳三桂軍中矣。 十月,有男子自詣周中書家求見公主;相抱持大哭,滯留不去。周僕逐之,遂為街道所奏。明日,殿中勘之,言宮中事頗合;以訊內官,莫敢認者(一說嘉定伯周奎家)。 有一楊姓內監在旁;太子曰:「此楊某,曾侍我。」楊即詐曰:「奴婢姓張,先服侍者非我也!」又呼舊侍衛錦衣卒十人訊之,鹹曰:「是永王。」有晉王者,山西從闖來,因留京師;獨言其偽。於是言真者,皆下獄。刑曹郎錢鳳覽詳訊,遂以真皇子報命。晉王抵覽,覽勃然語侵晉王。複廷訊之,內閣謝升執以為偽;太子曰:「某事,先生憶之否?」升默然,一揖退。鳳覽面叱升不臣。正陽門商民數人具疏救皇子,詈謝升禽獸無道;具疏人亦下獄。乙酉正月初十日,攝政王謂廷臣曰:「太子真偽無傷,但晉王明朝宗室、謝升明朝大臣,鳳覽呵晉王、百姓罵謝升,皆亂民也。」命系獄者盡殺。謝升早朝,見鳳覽與拱手,頸忽漸垂;時時自語曰:「錢先生饒我!」腫潰即死。四月初六日,鳳陽民張三聚眾誓救皇子,以楊生員為謀主,生員孫三應之;俱擒殺。初十日,太子遂死。 【錢鳳覽】 錢鳳覽,字子端,號蘭台;會稽人,相國麟武公之孫。以祖蔭,入中書;烈皇帝授刑部主事。宏光時,以東宮事,北京廷臣俱斥為假。鳳覽獨疏爭之,其略曰: 「太子危地,死生之權,一在朝廷。據其供詞,保者、驗者確有憑證。在部五日,悲懼言動,絕無裝飾。今責其身大音宏為非真耶;人幼而渺小,至十六而頓長且大,比比也。責以不能書寫為非真耶;東宮素無能書之名。若責以不能盡悉宮中事耶;播遷流竄,魂魄未安,人于富貴時多不經意,試問各官朝賀跪拜惟聽鴻臚傳呼而已,能於倉猝中悉其禮數否?太子在宮中,未寒而衣、未饑而食,隨侍者眾,安能呼姓名?試問各官書吏、皂役等,幾何人能一一悉其姓名、面貌否?當時二王在劉宗敏家,人心止有二王,不知有太子;今詰問時,不能明對者。貴處東宮,何堪挫辱;自不可以民犯同觀也。總之,大臣不認,則小臣瞻顧;內員不認,則外員亦箝口。然天地祖宗,不可欺滅;敢以死爭之!」 疏上,下獄。法吏諷之曰:「苟易汝言,則生。」鳳覽毅然曰:「我身早辦一死耳,言不可易。」竟坐誅死。 事聞于南,贈以太僕寺卿,諡「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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