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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龍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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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龍正字惕龍,號幾亭,浙之嘉善人。 崇禎甲戌進士。授中書舍人。戊寅,熒惑守心,先生一言「民間死罪,細求疑情」,一言「輔臣不專票擬,居恒則位置六卿,有事則謀定大將。」 己卯十月,彗星見,先生進言曰:「事天以實不以文,臣更進之曰:事天以恒不以暫。何為實?今日求言恤刑之實是也。何言恒?自今以後弗忘此求言恤刑之心也。」其年十一月,上將郊天,先生請正郊期。「古帝王郊天,不用至日,《家語》孔子對定公曰:『周之始郊,其月以日至,其日以上辛。』 《郊特牲》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王肅曰:「周之郊祭於建子之月也。用辛日者,以冬至陽氣新用事也。』臣謹按上辛,謂日至之月,第一辛日,如冬至在十一月下旬,則用仲辛,冬至在十一月初旬,本月無辛,則用十月下旬。如崇禎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辛巳冬至,宜十八日辛未郊也。」上命諸臣議。先生又上《郊祀考辨》,上從之,以辛巳南郊。明年乞休,不允。壬午上言:「剿寇不在兵多,期於簡練,殲渠非專恃勇,藉於善謀。所雲招撫之道,則更有說,曰解散,曰安插。解散之法,仍屬良將,安插之法,專委有司。賊初淫殺,小民苦賊而望兵,兵既無律,民反畏兵而從賊,至於民之望賊,而中原不可收拾矣。」及墾荒之議起,先生曰:「金非財,惟五穀為財。興屯不足以生穀,惟墾荒可以生穀。起科不可以墾荒,惟不起科可以墾荒。五穀生則加派可罷,加派罷然後民生可安。」上以先生疏付金之俊議之。 甲申正月,左遷南京國子監丞。國變後,杜門著書。未幾卒。 先生師事吳子往志遠、高忠憲,留心當世之務,故以萬物一體為宗,其後始湛心於性命,然師門之旨又一轉矣。 ·《學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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