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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


  曹端字正夫,號月川,河南之澠池人。自幼不妄言動。年十七,讀《五經》皆遍,師事宜陽馬子才、太原彭宗古,遠有端緒。

  永樂戊子舉于鄉,明年登乙榜第一,授山西霍州學正,曆九年,丁憂廬墓。壬寅起補蒲州。洪熙乙巳考績,兩學諸生皆上章請複任霍州,上遂許之。

  又曆十年。宣德甲寅六月朔之明日,卒于霍州,年五十九。

  初,先生得元人謝應芳《辨惑編》,心悅而好之,故於輪回、禍福、巫覡、風水時日世俗通行之說,毅然不為所動。父敬祖為善於鄉,而勤行佛、老之善以為善。先生朝夕以聖賢崇正辟邪之論諷于左右,父亦感悟樂聞。先生條其人倫日用之事可見之施行者,為《夜行燭》一書,言人處流俗中,如夜行,視此則燭引之於前矣。裡中有齋醮,力不能止,則上書鄉先生,請勿赴。又上書邑令,請毀淫祠,令以屬之先生,毀者百餘,惟存夏禹、雷公二廟,四時祈報,則設社穀壇。邢端修五嶽廟,先生言其非禮;同僚肅拜梓潼神,先生以為諂。僚曰:「斯文宗主也。」先生曰:「梓潼主斯文,孔子更主何事?」

  門人有赴漢壽亭社會者,先生湣痛以折之。諸生有喪,則命知禮者相之,有欲用浮屠者,先生曰:「浮屠之教,拯其父母出於地獄,是不以親為君子,而為積惡有罪之小人也。其待親不亦刻薄乎?」其人曰:「舉世皆然,否則訕笑隨之。」先生曰:「一鄉溺於流俗,是不讀書的人,子讀儒書,明儒禮,不以違禮為非,而以違俗為非,仍然是不讀書人也。」每有修造,不擇時日,或以太歲土旺為言,先生明其謬妄,時人從而化之。霍州樵者拾金釵以還其主,人以為異,樵曰:「第不欲愧曹郡博耳。」高文質往觀劇,中途而返,曰:「此行豈可使曹先生知也。」

  先生以力行為主,守之甚確,一事不容假借,然非徒事於外者,蓋立基於敬,體驗於無欲,其言事事都於心上做工夫,是入孔門底大路。誠哉,所謂有本之學也。其辨太極,「朱子謂理之乘氣,猶人之乘馬,馬之一出一入,而人亦與之一出一入。若然,則人為死人,而不足以為萬物之靈;理為死理,而不足以為萬物之原。今使活人騎馬,則其出入行止疾徐,亦由乎人馭之如何耳,活理亦然。」先生之辨,雖為明晰,然詳以理馭氣,仍為二之。氣必待馭於理,則氣為死物,抑知理氣之名,由人而造,自其浮沉升降者而言,則謂之氣;自其浮沉升降不失其則者而言,則謂之理。蓋一物而兩名,非兩物而一體也。薛文清有日光飛鳥之喻,一時之言理氣者,大略相同爾。

  ·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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