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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弘綱


  黃弘綱字正之,號洛村,江西雩縣人。舉正德十一年鄉試。從陽明於虔台。陽明教法,士子初至者,先令高第弟子教之,而後與之語。先生列于高第。陽明歸越,先生不離者四五年。陽明卒,居守其家,又三年。

  嘉靖二十三年,始任為汀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時塞上多故,將校下獄者,吏率刻深以逢上意。先生按法不輕上下,以故不為人所喜,遂請致仕。歸與東廓、雙江、念庵講學,流連旬月。士子有所請質,先生不遽發言,瞠視注聽,待其意盡詞畢,徐以一二言中其竅會,莫不融然。

  四十年五月二十日八日卒,年七十。

  先生之學再變,始者持守甚堅,其後以不致纖毫之力,一順自然為主。其生平厚于自信,而薄迎合,長於持重,而短機械,蓋望而知其為有道者也。陽明之良知,原即周子誠一無偽之本體,然其與學者言,多在發用上,要人從知是知非處轉個路頭。此方便法門也,而及門之承其說者,遂以意念之善者為良知。先生曰:「以意念之善為良知,終非天然自有之良。知為有意之知,覺為有意之覺,胎骨未淨,卒成凡體。於是而知陽明有善有惡之意,知善知惡之知,皆非定本。意既有善有惡,則知不得不逐於善惡,只在念起念滅上工夫,一世合不上本體矣。」四句教法,先生所不用也。雙江「歸寂」,先生曰:「寂與感不可一例觀也,有得其本體者,有失其本體者。自得其本體之寂者言之,雖存之彌久,涵之極深,而淵微之精未嘗無也。自得其本體之感者言之,雖紛然而至,杳然而來,而應用之妙未嘗有也。未嘗有,則感也寂在其中矣;未嘗無,則寂也感在其中矣。不睹不聞其體也,戒慎恐懼其功也,皆合寂感而言之者也。」

  按雙江之寂,即先生之所謂「本體」也。知主靜非動靜之靜,則歸寂非寂感之寂矣。然其間正自有說。自來儒者以未發為性,已發為情,其實性情二字,無處可容分析。性之於情,猶理之於氣,非情亦何從見性,故喜怒哀樂,情也;中和,性也。于未發言喜怒哀樂,是明明言未發有情矣,奈何分析性情?則求性者必求之未發,此歸寂之宗所由立也。一時同門與雙江辨者,皆從已發見未發,亦仍是析情於發,析性於未發,其情性不能歸一同也。

  ·《洛村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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