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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爵《漫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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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初靜坐,少檢點日間言行,因司馬溫公論盡心行己之要,自不妄言始。夫不妄言,所言必皆當理,非心有定主,豈能至此?故輕躁鄙背,及事務瑣屑,無益身心而信口談論者,皆妄言也。因書以自戒。 作一好事,必要向人稱述,使人知之,此心不定也。不知所作好事,乃吾分所當為,雖事皆中理,才能免於過惡耳,豈可自以為美。才以為美,便是矜心,禹之不矜不伐,顏淵無伐善,無施勞,此聖賢切己之學也。 與人論事,辭氣欠平,乃客氣也。所論之事,雖當於理,即此客氣之動,便已流於惡矣,可不戒哉!書以自警。 予久處獄中,粗鄙忿戾,略無貶損。粗鄙忿戾,乃剛惡也,負以終身而不能變,真可哀也。因思橫渠「貧賤憂戚,玉汝于成」,乃惕然驚省,赧然愧恥。今日患難,安知非皇天玉我進修之地乎?不知省愆思咎,而有怨尤之心,是背天也。背天之罪,可不畏哉! 予系此四十一月矣,邏者日在側覘予動作。有甚厚予,攜壺酌以伸問者。後一人來,甚橫逆。予臥於舊門板上,障之以席,其人皆扯毀之,謂予罪人,不宜如此。又往往發其厚予者,使人知之,曰:「某日某皆潛獻其處者。」蓋令其得罪,以見己薄之為是。有蘇、喬二人,皆厚予者,乃忿忿不平,揚罵曰:「是固無傷也。予非私交化外人,雖得罪亦何憾!」 予與劉子煥吾、周子順之同飯後,因論人才各有所宜。予謂:「二公自度宜何責任?」劉子曰:「吾為孟公綽可。」周子曰:「今日府州外任勉強幾分。」予曰:「滕、薛大夫,聖人固不許,公綽在春秋時,欲盡其職,亦非易事,觀於子產相鄭可見,然則孟公綽亦不可輕看。」 一人因病狂,迷謬忽入朝,立於御座上。捕下法司擬重,獄成未決,其母詣登聞鼓稱冤。順之在吏科時,直受鼓狀,遇此事未為准理。順之因問予:「使公遇此事,當何如處之?」予曰:「當論其狂病誤犯,不可加罪。但罪守門者失於防禦則可矣。」劉子曰:「此當封進鼓狀,使朝廷知其以病迷,下法司從末減可也。」順之曰:「此固皆是,但如此為之,必得罪,以此小事得罪,吾不欲也。」劉子謂「論人無罪,不當殺,恐非小事」。予曰:「此皆論利害,未說到義理處。若論義理,則當為即為,當止即止,豈計得罪!」順之以為然。 好議論人長短,亦學者之大病也。若真有為己之心,便惟日不足,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時時刻刻防檢不暇,豈暇論人?學所以成性而已,人有寸長,取為己有,於其所短,且置勿論,輕肆辯折而無疑難涵蓄之心,謂之喪德可也。此予之深患不能自克,可愧可愧。 道心人心,口以是與不是求之。一念發動的不是,則為人心。道心極難體認,擴充戒謹恐懼之功,少有間斷,則蔽錮泯滅,而存焉者寡矣,故曰「惟微」。人心一動,即在兇險路上行矣,喪德滅身、亡國敗家由於此,故曰「惟危」。所謂「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于身,國必亡」。「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則人心之危,真可畏哉! 《易》謂「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予久處困難,亦時以此自慰。但罪惡深重,為世道之損者甚大,仰愧於天,俯怍於人,襟懷滯礙,鬱抑不安之時常多。 心靜則能知幾,方寸擾亂,則安其危,利其災,禍幾昭著而不能察矣,況於幾乎!幾者,動之微,而裰裰吉凶之先見者也。所謂先見,亦察吾之動是與不是而已。所動者是,吉即萌於此矣;所動者不是,凶即萌於此矣,故學者以慎獨為貴。 予稟賦粗鄙,動輒乖謬。夜間靜坐,思此身過惡,真不自堪,真難自容,可謂虛負此生矣。年踰五十,血氣漸衰,老景將至,始自知過,則已晚矣。可勝歎哉!尚幸殘生未泯,欲自克勵,求免於惡終耳。書以自警。 顏、孟二大賢,雖氣象不同,而學則未始有異。顏子之學,在非禮勿視、聽、言、動,不違仁,不遷怒,不貳過。孟子之集義養氣,擴充四端,求放心,存心養性以事天,則亦顏子克己復禮之學也。 天下萬變,真妄二字可以盡之。偏蔽者妄也,本體則真也,學所以去偏蔽之妄,全本體之真。全則道本乎性,性純乎天,立人之道始無愧矣。天地亙古亙今,但有此一個大道理,則亙古亙今之聖賢,不容更有兩樣學問也。 見獄中或有警擾,呼左右問何事。久而思之,此動心也。身居此地,須要置生死於度外,刀鋸臨之,從容以受,致命遂志可也。此正是為學用功處。因思劉元城鼾睡是何等胸懷,可謂毅然大丈夫矣。 今日早起,朗誦「君子之所以異于人者」一章,即覺襟懷開灑,心寬體胖,有《西銘》與物同體之氣象。此心易至昏惰,須常以聖賢格言輔養之,便日有進益。 士之處世,須振拔特立,把持得定,方能有為。見得義理,必直前為之,不為利害所怵,不為流俗所惑可也。如子思辭鼎肉,孟子卻齊王之召,剛毅氣象,今可想見,真可為獨立不懼者。若曰「事姑委曲,我心自別」,即自欺也。始或以小善放過且不可為,小惡放過且可為之,日漸月磨,墮落俗坑,必至變剛為柔,刻方為圓,大善或亦不為,大惡或亦為之,因循苟且,可賤可恥,卒以惡終而不知矣。此由辯之不早,持之不固也。書以自戒。 涇野呂先生過某府,太守侍坐。太守子讀書樓上,聲徹於樓下。太守令止之曰:「當微誦,恐損傷。」既又促左右以時進食,曰:「勿令饑。」又戒之曰:「當為掖之,恐或蹉跌。」先生謂太守曰:「公之愛子,可謂至矣,願推此心以愛百姓可也。」過順德府,太守餞于門外,餞所近府養濟院。先生以饌食一桌,令二吏送院中,謂太守曰:「以公佳饌與無告者共之,願公體我此心,以惠恤鰥寡可也。」納溪周子述以告予,予為歎息者久之。古人以離群索居為深戒,子頁問為仁,孔子告以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使志道君子常得與先生相親焉,獲睹德容,聞至論以自警省,不患德之不修而政之不善也。嗚呼!仁人君子之言,其利溥哉! 智者自以為不足,愚者自以為有餘。自以為不足,則以虛受人,進善其無窮矣。自以為有餘,必無孜孜求進之心,以一善自滿,而他善無可入之隙,終亦必亡而已矣。書之以自勵焉。 平生所為,得失相半,求欲寡過而不可得。幽囚既久,靜中頗覺省悟,始有向學之心。然殘損餘息,血氣暫減,策勵不前,虛生人世,與草木同腐矣。可媿哉! 早起散步圜階,日升東隅,晴空萬里,鳶鳥交飛,不覺襟懷開灑,萬慮皆空。因思曾晳沂水氣象,亦是如此。癸卯歲季冬十三日書。 古人律己甚嚴,其責人甚恕。今人律己甚恕,其責人甚嚴,孜孜為己。不求人知,方始是學。 夫子答顏淵為仁之功,在非禮勿視、聽、言、動。居高位,有高位的視、聽、言、動;居下位,有下位的視、聽、言、動;處患難,有患難的視、聽、言、動;臨死時,有臨死的視、聽、言、動,道無不在。 予與劉、週二公倚圜牆北向坐,一人解於北牆下,相去甚近。二公訝之曰:「何不少避?」予曰:「此鄭瞽人旋於宋朝之意,蓋謂我無所聞也。」 因置一磚奠食碗,置之未安之處,此心不已,必欲既安然後已。將一個身心不會置之安穩之地,如個無艄工之舟,漂蕩於風波之上,東風來則西去,西風來則東去,是何道理?則是置此身心,不如置此磚之敬慎也。 六月初八日夜,初寢,夢一男子長身少須,須間白,呼爵相拜曰:「予王陽明也。」數談論,未嘗自言其所學。語未畢,忽警寤。予瞿然曰:「是何先聖先賢來此以教我乎?或慷慨殺身於此地,如劉忠湣之類者,相與邂逅於夢寐乎?明早當焚香拜謝之。」俄而屋脊墜一小磚塊於臥傍木板上,聲震屋中,守者驚起。初九日早晨記。 初九日,夜夢一廟中伏羲像,所服甚古,雜以洪荒草服。一人講《易》十三卦制器尚象之義於廟,問之,乃程先生也。聽者儒士二人。予入獄中四十一月,夢關義勇武安王與予遇者三,亦有無言時,亦有數相語時。 連日天雨,獄中木板皆濕,予體弱少食,因思小兒在外,父子五年不得相見,衣食不能相顧。時張道全、伍天儔二生皆在外候予,與小兒同處,數日消息未聞,為之戚戚。又思素患難,行乎患難,事至於此,皆天命也,當安受之。陳少陽、歐陽徹二公,未嘗傳贄為臣,以言語自任而殺其身,況予論思之職,敢不盡臣子一日之心乎?盡此心以求自慊,則或死或生,豈可逆料。予居此四年,邏者候予,有言日必錄,予頗聞之。每見未嘗一言相答,有以予不言回報者,必笞之。有以其言作予言以回報者,又以不似笞之。於是邏者窮矣,多以情相告,求予言以免其笞。且曰:「事關於忠義者,願得數語。」予應之曰:「吾奏章數千言,字字是忠義,句句是忠義,乃以為非所當言而深罪之。今若以忠義騰口舌於爾輩之前,是吾羞也。」一邏者求予有言,情甚切至,予應之曰:「語出於無心者,公記去則予心無愧。若出於有心,是故為巧語,轉移天聽,以苟免罪難也,予實羞為。況一有此心,是即機變之智巧,舉平生而盡棄之,天必誅絕,使即死於此。」其人慘然曰:「公之心如此,予再不敢求公言矣。」 又一邏者告予曰:「今日好言語上之矣。」問之,乃《太甲篇》「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又繼之曰「我乃自作孽者,故罪至於此」。予應之曰:「吾為言官,天下事皆所當言,往時一疏,上為朝廷,下為蒼生,宗廟社稷萬萬年深長之慮,豈自作孽者?」其人默然。 晴川劉公升工部,將之任,塚宰羅整庵翁家居,劉公辭行,整庵贈之以詩。既劉公下獄,為予誦之。予與緒山錢子,皆依韻和之。後人傳其詩於整庵處。近一士夫來京,整庵公語相告曰:「向日得詩,和答以具,但欠推敲,未可寄去。」予曰:「此非欠推敲也,元老大臣,家食十年,未嘗以書簡通權貴,乃以一詩交罪人可乎?」此老可以為法。甲辰年六月十二日記。 癸卯年二月,內馬主政拯以事下獄。馬十九歲發解廣東,二十舉進士,任工部主政,器度識見,人未易及。告予曰:「聞近士夫言,自古人主有本事者,惟秦皇、漢武兩君而已。」予應之曰:「否。自古人主有本事者,惟堯、舜、文王而已。堯在位百年,萬邦時雍,治極當亂之時,而子丹朱又不肖,堯乃尋一個舜,將天下分付與他,愈至於治。舜在位五十年,四方風動,亦治極當亂之時,其子商均亦不肖,舜乃尋一個禹,將天下分付與他,亦愈至於治。文王深仁厚澤,延周家之基業至八百年。堯、舜、文王以天自處,氣運興衰,不在於天而在我,所謂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者也,其本事何大哉!秦皇剪除六國,焚棄《詩》、《書》,掃滅先王之跡,而惟任一己之私,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漢武承文、景之富庶,若委任賢俊,取法先王,則禮樂可興,乃以多欲亂政,窮兵黷武,至於海內虛耗,幾致顛覆,非有昭、宣繼之,則漢之天下,未可知也。若二君之所為,適足以覆宗絕祀而已,烏在其所謂有本事哉!且使人主不法堯、舜、文王,而法秦皇、漢武,是啟其殺伐之心,而欲以亂天下也,其所言謬妄亦甚矣。」馬出獄數月,以病卒,予甚悼之。 閒步圜中,井上日色慘淡,光景寂寥,下視井水,湛然清澈,因思「井渫不食,為我心惻」,為之戚然。 嘉靖乙巳年九月初五日,朝發浚縣,晚宿林清店。店主醜惡,買麵食用醋,其人吝。從者曰:「此不過費銅錢一文。」其人應之曰:「雖與十文,吾亦不賣。」又欲買小米,次早作粥,其人亦固拒之。予聞,笑呼從者,止之曰:「再勿與語。」此數家之隙地,或有賢者無招客屋,而有屋者又非賢,因思昔人言堯、舜以天下讓,而世上之匹夫爭半錢之利,人品相去何啻九牛毛。《易》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此市井之常度,其識見止此,無足怪也。 大人以治安之時為危亂,小人以危亂之時為治安。皆此人也,有大人之向慕,有小人之向慕,有大人之識度,有小人之識度,有大人之作用,有小人之作用。此天地生物之不齊,教化之施固有要,而以宇宙間事為己責者,不可不慎也。乙巳年九月五日燈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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