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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黃庭堅傳


  (案:宋史,黃庭堅在《文苑傳》)

  黃庭堅字魯直,洪州分寧人。幼警悟,讀書數過輒成誦。舅李常過其家,取架上書問之,無不通,常驚,以為一日千里。舉進士,調葉縣尉。熙甯初,舉四京學官,第文為優,教授北京國子監,留守文彥博才之,留再任。蘇軾嘗見其詩文,以為超軼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世久無此作,由是聲名始震。知太和縣,以平易治。時課頒鹽筴,諸縣爭占多數,太和獨否,吏不悅,而民安之。

  哲宗立,召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逾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實錄》成,擢起居舍人。丁母艱。庭堅性篤孝,母病彌年,晝夜視顏色,衣不解帶。及亡,廬墓下,哀毀得疾幾殆。服除,為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出知宣州,改鄂州。章惇、蔡卞與其黨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有據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言者猶以處善地為骫法。以親嫌,遂移戎州。庭堅泊然,不以遷謫介意。蜀士慕從之遊,講學不倦,凡經指授,下筆皆可觀。

  徽宗即位,起監鄂州稅,簽書甯國軍判官,知舒州,以吏部員外郎召,皆辭不行。丐郡,得知太平州,至之九日,罷主管玉隆觀。庭堅在河北與趙挺之有微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承風旨,上其所作《荊南承天院記》,指為幸災,複除名、羈管宜州。三年,徙永州,未聞命而卒,年六十一。

  庭堅學問文章,天成性得,陳師道謂其詩得法杜甫,學甫而不為者。善行、草書,楷法亦自成一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俱游蘇軾門,天下稱為四學士,而庭堅于文章尤長於詩,蜀、江西君子以庭堅配軾,故稱「蘇、黃」。軾為侍從時,舉以自代,其詞有「瑰偉之文,妙絕當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之語,其重之也如此。初,遊灊皖山谷寺、石牛洞,樂其林泉之勝,因自號山谷道人雲。

  【注】

  ①荊南承天院記:按本集,當為《江陵府承天禪院塔記》。見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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