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通鑒卷六十


  二年 邴原性剛直,清議以格物。

  史照《釋文》曰:格,古伯切,廢格之格;以清議廢人。又音閣。〈海陵本同。〉餘謂格,正也,言以清議正物也。格讀如字。照以為廢格之格,是知讀《漢書》而未曉文義。夫因文見義,各有攸當,不可滯於一隅。學問思辨,聖人之所以敎人也。然聖人之所謂學問思辨,詎止此哉!觸類而長之,亦可以知學之無止法矣。

  三年 曲義兵伏楯下不動。

  史照《釋文》曰:楯,殊閏切。余謂史照之誤,猶四十九卷章帝元初元年音「板楯」之誤也。楯,當音食尹翻。讀《通鑒》者,可以意求其音,後不重出。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