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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卷四十八


  和帝永元四年 鉤盾令鄭眾。

  史照《釋文》曰:盾,音順。中官所隸,其處在少府監。〈海陵本同。〉餘按盾,音食尹翻。《後漢書·百官志》:鉤盾令,宦者為之,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屬少府。蓋鉤盾令以中官為之,非中官所隸也。漢少府列於九卿,唐始以少府為監。言其處在少府監,亦非也。至五十卷安帝建光元年,「鉤盾令陳達」,照若已悟此釋之為非者。至五十八卷靈帝中平元年,則又誤矣。

  十三年 迷唐複還賜支河曲,侯霸出塞,至允川,擊破迷唐。

  史照《釋文》曰:允,音鉛;水出金城允街。〈費本同。〉余按《水經注》,允川去賜支河曲數十裡,在大、小榆穀之西。此金城塞外地也。若允街縣則屬金城郡,在塞內。《通鑒》言侯霸出塞至允川,本文甚明。史照殆弗之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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