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通鑒卷十九


  五年 都尉韓說為龍頟侯。

  史照《釋文》曰:頟,鄂格切,平原邑。余按班《志》,平原郡有龍頟侯國。《注》雲:頟,音洛。若從鄂格切,則是額字。史照殆不考字書也。三十二卷成帝綏和元年,誤與此同。

  校尉李朔為涉軹侯。

  史照《釋文》曰:軹,河內邑。余按班《史·衛青傳》作「陟軹侯」,《功臣表》作「軹侯」,食邑于齊郡之西安,非河內之軹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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