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
通鑒卷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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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光三年 田蚡奉邑食鄃。 海陵本《釋文》曰:鄃,音俞。餘按《漢書音義》:鄃,音輸。音俞非。 五年 關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為徼。 史照《釋文》曰:謂以木、石、水為界也。西南之徼,猶北方之塞。〈費本同。〉余按史照蓋因顏師古注《鄧通傳》而為之說。《鄧通傳》曰:人有告通盜出徼外鑄錢。師古《注》雲:東北謂之塞,西南謂之徼。塞者以障塞為名,徼者取邀遮之義。然餘考《漢書·匈奴傳》,單于請罷邊備塞吏卒,侯應上議曰:「孝武攘匈奴於幕北,建塞徼,起亭隧,築外城,列屯戍而守之。」是北方之塞亦謂之徼也。《朝鮮傳》曰:朝鮮屬遼東外徼。是東方之塞亦謂之徼也。師古殆考之未精詳,而史照又依以為說。而所謂以木、石、水為界者,亦本于侯應之議。應之議曰:「起塞以來或,因山岩石木柴僵落,溪穀水門,稍稍平之,卒徒築治。」此正言建塞徼於北方以備匈奴者也,豈特西南謂之徼哉!直言徼以邀遮為義,豈不簡而當乎! 元朔二年 蓼侯孔臧。 史照《釋文》曰:蓼,音六,邑名,屬六安國。餘按《漢書·地理志》,六縣、蓼縣皆屬六安國。春秋文五年,楚滅蓼及六,皆皋陶後也。陸德明《經典釋文》:蓼,音了。未嘗有六音。海陵本亦因史照而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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