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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卷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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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王元年 齊伐魏,取觀津。 史照《釋文》曰:齊伐魏,惠王請獻觀以和解,卽此觀津也。〈海陵本、費本同。〉余按班《志》,信都國有觀津縣,是時屬趙地,去齊境甚遠。又東郡有畔觀縣,《水經》:大河故瀆東徑五鹿之野,又東徑衛國故城南,古斟觀也。徐廣亦曰:觀,今衛縣。《史記正義》曰:魏州觀城縣,古觀國。《國語注》雲:觀國,夏太康弟五人之所封也,以其地臨河津,故亦曰觀津,齊伐魏所取者也。史照但據《史記》所書以明觀地,而不詳言之。後人不能博考地理,讀其《釋文》,將遂以為信都之觀津,豈不誤之乎! 八年 秦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 史照《釋文》曰:岐,謂岐山。雍,州名;謂東崤、西漢、南商、北居庸四山之所擁翳也。〈費本同。〉餘謂以岐為岐山是也。以雍為州名則非。按班《書·地理志》,岐山在扶風美陽縣西北,雍縣亦屬扶風。應劭《注》雲:四面積高曰雍。又按《史記·秦紀》,犬戎殺周幽王,秦襄公以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平王避戎,東徙洛邑,賜襄公以岐山以西之地,傳至曾孫德公,初居雍城。徐廣《注》雲:今縣,在右扶風。穆公,德公子也,東平晉亂,其地至於河。是則所謂岐、雍之間,乃岐山、雍縣之間,非指雍州州名為言也。李廵注《爾雅》,釋州名,雍州固有壅蔽之義,然以四履所至言之,東崤可言也;其西則越隴抵於河,非漢也;南商可言也,其北則甘泉九嵕諸山,居庸關乃在幽州,懸隔河山,何啻千余裡,安能為雍州之擁翳哉!其說雍州之義亦非也。二百六十七卷梁太祖開平二年釋「雍州」,其誤同。 十六年 魏伐趙,齊使田忌救之。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鬬者不摶撠,批亢搗虛,形格勢禁,自為解耳。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沖其方虛。」 海陵本《釋文》曰:虛,音墟。餘謂虛,當讀如字。沖其方虛,卽上文所謂搗虛也。《史記索隱》義亦如此。若讀為墟,全無意義。史照曰,搗,築也;言乘其虛則自解也。義與餘同。海陵本托公休之名,實蹈襲史照本,至其自立異義者,識見又下于史照。 二十八年 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 史照《釋文》曰:剄,吉定切;以刀自割頸。〈海陵本、費本同。〉餘按剄字,音古鼎翻,別無他音。照從去聲,非也。 三十一年 趙良語商君,持矛而操闟者,旁車而趨。 史照《釋文》曰:闟,吐臘切。〈海陵本、費本同。〉余按薛綜《注》曰:取四函車邊。此蓋令力士旁車而趨,有急則操闟以禦之也。《後漢書·輿服志》有闟戟車。《晉志》曰:闟戟車,長戟邪偃在後。《唐韻》:名曰戟闟,音所及翻。史照音非。 三十六年 蘇秦說趙肅侯合天下將相于洹水之上。 史照《釋文》曰:在鄴。《說文》:水在齊、魯間。〈海陵本、費本同。〉余按徐廣《注》曰:洹水出汲郡林慮縣。《水經》曰:洹水出上黨泫氏縣東。南出山,徑鄴縣南,又東過內黃縣北,入于白溝。蘇秦所謂會於洹上者,正指在鄴之洹水,非指齊、魯間之洹水。二百五十七卷唐僖宗文德元年、二百六十卷昭宗乾元三年「洹水」注,誤與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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