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顧炎武 > 日知錄 | 上頁 下頁 |
量移 |
|
唐朝人得罪,貶竄遠方,遇赦改近地,謂之量移。《舊唐書·玄宗紀》:「開元二十年十一月庚午,祀後土于睢上,大赦天下,左降官量移近處。」「二十七年二月己巳,加尊號,大赦天下,左降官量移近處。」「量移」字始見於此。 李白《贈京兆韋參軍量移東陽》詩雲:「潮水還歸海,流人卻到吳。相逢問愁苦,淚盡日南珠。」白居易《貶江州司馬自題》雲:「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隨例未量移。」及遷忠州刺史,又雲:「流落多年應是命,量移遠郡未成官。」故韓愈自潮州刺史量移袁州,有「遇赦移官罪未除」之句。而《宋史》盧多遜貶崖州,詔曰:「縱經大赦,不在量移之限。」今人乃稱遷職為量移,誤矣。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