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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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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列傳》八卷速不台,九卷雪不台,一人作兩傳。十八卷完者都,十九卷完者拔都,亦一人作兩傳。蓋其成書不出於一人之手。 宋濂《序》雲:「洪武元年十二月,詔修《元史》,臣濂、臣禕總裁。二年二月丙寅開局。八月癸酉書成。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六十三卷。」順帝時無《實錄》可征,因未得為完書。上複詔儀曹遣使行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縣上之。三年二月乙丑開局,七月丁亥書成。紀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傳三十六卷。凡前書有所未備,頗補完之。總裁仍濂、 禕二臣,而纂錄之士獨趙塤終始其事。然則《元史》之成雖不出於一時一人,而宋、王二公與趙君亦難免於疏忽之咎矣;昔宋吳縝言:「方新書來上之初,若朝廷付之有司,委官覆定,使詰難糾駁。審定刊修,然後下朝臣博議,可否如此。」則初修者必不敢滅裂,審覆者亦不敢依違,庶乎得為完書,可以傳久。乃歷代修史之臣皆務苟完,右文之君亦多倦覽,未有能行其說者也。洪武中,嘗命解縉修正《元史》舛誤,其書留中不傳。 《世祖紀》:「中統三年二月,以興、松、雲三州隸上都。」「四年五月,升上都路望雲縣為雲州,松山縣為松州。」是三年尚未升州,預書為州者誤。《本紀》有脫漏月者,《列傳》有重書年者。 《天文志》既載月五星淩犯,而《本紀》複詳書之,不免重出。《志》未雲:「餘見《本紀》。」亦非體。 諸《志》皆案牘之文,並無熔範。如《河渠志》言「耿參政」、「阿裡尚書」,《祭祀志》言「田司徒」、「郝參政」,皆案牘中之稱謂也。 《張楨傳》有《複擴廓帖木兒書》曰:「江左日思薦食上國。」此謂明太祖也。晉陳壽《上諸葛孔明集表》曰:「伏惟陛下遠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誹謗之言,鹹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於此書見之矣。《石抹宜孫傳》上言「大明兵」,下言「朝廷」,朝廷謂元也,內外之辭明白如此。 《順帝紀》:「大明兵取太平路」,「大明兵取集慶路」。其時國號未為大明,曰大明者,史臣追書之也。古人記事之文有不得不然者類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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