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顧炎武 > 日知錄 | 上頁 下頁


  社之名起于古之國社、裡社,故古人以鄉為社。《大戴禮》:「千乘之國,受命于天子,通其四疆,教其書社。」《管子》:「方六裡名之曰社」是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齊侯唁公曰:『自莒疆以西,請致千社。』」注:「二十五家為社,千社二萬五千家。」《哀公十五年》:「齊與衛地自濟以西、禚媚杏以南書社五百。」《晏子》:「景公予魯君地山陰數百社。」又曰:「景公祿晏予以平陰與槁邑反市者十一社。」又曰:「昔吾先君桓公,以書社五百封管仲,不辭而受。」《荀子》:「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拒,」《戰國策》:「秦王使公子他謂趙王曰:『大國不義,以告敝邑,而賜之二社之地。』」《商子》:「湯武之戰,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呂氏春秋》:「武王勝殷,諸大夫賞以書社。」又曰:「衛公子啟方以書社四十下衛。」又曰:「越王請以故吳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墨子。」

  今河南、太原、青州鄉鎮猶以社為稱。古者春秋祭社,一鄉之人無不會集,《三國志》注:「蔣濟為太尉,嘗與桓範會社下」是也。《漢書·五行志》「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曰:「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為田社,是私社。」《隋書·禮儀志》「百姓二十五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稀者不限。」後人聚徒結會亦謂之社,萬曆末,士人相會課文,各立名號,亦曰某社某社。崇禎中,有陸文升奏訐張溥等複社一事,至奉旨察勘,在事之官多被降罰。《宋史·薛顏傳》「耀州豪姓李甲,結客數十人,號沒命社。」《曾鞏傳》「章丘民聚黨村落間,號霸王社。」《石公粥傳》「揚州群不逞為俠于閭裡,號亡命社。」而隋末譙郡城有黑社、白社之名。《元史·泰定帝紀》:「禁饑民結扁擔社,傷人者杖一百。」不知今之士人何取而名此也。天啟以後,士子書刺往來,社字猶以為泛,而曰盟,曰社盟,此《遼史》之所謂刺血友也。

  今日人情相與,惟年、社、鄉、宗四者而已。除卻四者,便窅然喪其天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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