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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紀會稽山刻石


  秦始皇刻石凡六,皆鋪張其滅六王、並天下之事。其言黔首風俗,在泰山則雲:「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淨。」在褐石門則雲:「男樂其疇,女修其業。」如此而已。惟會稽一刻其辭曰:「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 泆,男女挈誠。夫為寄瑕,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何其繁而不殺也?

  考之《國語》,自越王勾踐棲於會稽之後,惟恐國人之不善,故令壯者無取老婦,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內傳》子胥之言亦曰:「越十年,生聚。」

  《吳越春秋》至謂勾踐以寡婦淫泆過犯,皆輸山上;士有憂思者,令遊山上,以喜其意。當其時蓋欲民之多,而不復禁其淫泆。傳至六國之末,而其風猶在。故始皇為之厲禁,而特著于刻石之文。以此與滅六王並天下之事並提而論,且不著之于燕、齊,而獨著之於越,然則秦之任刑雖過,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異于三王也。

  漢興以來,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世之儒者言及于秦,即以為亡國之法,亦未之深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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