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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次經文


  《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輒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舊而別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繫辭》「天一地二」一節,於「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寢衣」一節,于「齊必有明衣布」之下。蘇子瞻改《書·洪范》「曰王省惟歲」一節,於「五曰歷數」之下;改《康誥》至止于信」於「未之有也」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學》「曰《康誥》至止于信」於「未之有也」之下;改「《詩》雲『瞻彼淇澳』」二節,于「止於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于「齊景公有馬千駟」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鳴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複可議。後人效之,妄生穿鑿。《周禮》五官,互相更調。而王文憲。作《二南相配圖》、《洪范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穠矣》三篇于王風。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於「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節於「六曰弱」之下。使鄒、魯之《書》傳於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於「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致和」,而傳止于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闕,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繫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佑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節屬￿「天玄而地黃」之後,於義亦通。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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