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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宗道論


  大傳曰:「有小宗而無大宗者,有大宗而無小宗者,有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

  夫公子者,別子為祖者也,何以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已自別於正體,無大宗矣。雖其子為繼別之宗,猶繼禰也。迨五世當遷,而後不遷之宗於是乎出。未及五世,猶小宗也。所以謂之「小宗而無大宗」也。公子雖無大宗,而不可謂之非大宗之祖;雖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繼禰之子:所以謂之「有大宗而無小宗」也。公子一人焉而已。無大宗,是「有無宗」也。無小宗,是「亦莫之宗」也。故曰公子非宗也。非宗,故謂之別子;別子,故為之祖;為之祖,故「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而宗之道於是乎出。

  先王之立宗,大抵因別子之嫡庶而已。二世之庶,宗其繼禰者之嫡;三世之庶,宗其繼祖者之嫡;四世之庶,宗其繼曾祖者之嫡;五世之庶,宗其繼高祖者之嫡;而為小宗之道出矣。六世之庶,宗其繼別者之嫡,而為大宗之道出矣。小宗四,大宗一,並而為五宗,而其變至於無窮。皆自于公子,故曰「不為宗而宗之道出焉」也。

  鄭氏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為之宗,使之宗之。所宗者嫡,則如大宗。死,為之齊衰九月。其母,則小君也。為其妻,齊衰三月。無嫡而宗庶,則如小宗。死,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無服。公子唯己而已,則無所宗亦莫之宗。」是公子有此三事也。鄭以此為公子之宗道,則非「別子為祖」之義矣。

  夫宗有散有合。族人不得以戚戚君,於是乎散,故號別子者以之。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為小宗,於是乎合,故號為小宗者以之。先王之道,由祖而宗,猶木之由木而為枝也。得其祖,則兄弟相宗,而宗之法行;不得其祖,則兄弟不相宗,而別子之義起。今使公子自相宗,夫公子不得祖先君矣,宗於何生?且非先君之正體,皆庶也,而鄭又為嫡庶之說,過矣。

  別子者,宗之始也,不可以亂。故先王正其始。正其始者,正其別也。魯之三桓,鄭之七穆,古之遺制也。〈鈔本「故號為小宗者以之」,「為」字之上,有「為宗」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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