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歸有光 > 歸有光文集 | 上頁 下頁 |
許鈇墓表 |
|
敕贈翰林院檢討許府君墓表 天厚人之有德,將以興其家,不當其世而特鐘於其子,然猶使之困窮晻鬱以歿;若是,其理有不可知也。然非其困窮晻鬱,則亦無以大發於其後。此其數詘伸消長之必然,亦其理未嘗不可知也。敕贈翰林院檢討許君之子曰國,當許君之世,已舉于鄉為進士第一。是時國方計偕上春官,君奄然以歿。未幾,其夫人汪孺人又繼之。國既免喪,遂上春官獲第,選入翰林。隆慶元年,天子新即位,覃恩近侍,國時為檢討,得以其官推封。而汪夫人為孺人。嗚呼!國亦既顯且貴矣,君、夫人竟不及見;國之所以痛泣荷國厚恩,而抱無窮之悲也。 許氏自唐睢陽太守之孫儒,避朱梁之亂,以來江南。故其子孫多在宣、歙之間。而君今為歙人。 君諱鈇,字德威。曾祖仕聰,祖克明,父汝賢,皆有潛德。君蚤孤,依於外家。稍長,挾其資從季父行賈。有心計,舉十數年籍如指掌。季父所至,好與其士大夫游。君悉為存問酬報尺牘,又善書,江湖間推其文雅。季父初無子,以君同產弟鈺為子。其後有子曰淦。金幼,而季父卒於客所。君持其喪還葬。金長,盡歸其資。或構鈺雲:「金非而繼父生也,謀逐之。」金懼,言於官。鈺以不直,憤死。於是君同產諸弟藉藉向金,且魚肉之。君曰:「鈺自無理耳。死非由金,顧何罪?」為涕泣勸解,乃已。或又說金:「若父亡時,資出兄手,非有明也。」金疑父果有餘資,君愈不自辨,輒償之。君既不勝金所求,又養諸寡母,振人之乏,遂至罄匱。乃之吳中收責。諸家又盡貧,空手來歸。入門,意歡然。晚以病居家,猶與族人月會食,訓束子弟,焚香宴坐,吟詠不輟。嘉靖四十年九月某日卒。年六十有六。 孺人曾祖某,祖某,父憲。孺人始髫,與其姊奉觴為壽。父愛其綽約婉善,歎曰:「吾安得此女為吾男子子乎?」蓋汪處士自傷無子也。君久客,孺人事舅姑,撫諸叔,甚有恩禮。國生已七年,君還,始識其子。遠或十數年不歸。孺人日闋無儲,嘗大雪,擁敞絮臥乳兒。獨又經紀母家,養送其母黃媼。人謂始處士歎不能生子,然生女無媿其子也。孺人能以巫下神,往往聞神語。嘗謂君曰:「兒當貴。然吾與君不能待矣。」後竟如其言雲。嘉靖四十一年九月某日卒,年六十八。 余讀王荊公所為許氏世譜,稱大理評事規者,有旁舍客死,千里歸其骸骨,而還其金。翁雖于其家兄弟,而其事略相類。凡許氏再以陰德而再興,天之報施於人,如是其顯著耶?抑伯夷之後,其源遠流長,後世忠孝之良不絕也。天其遞興而未艾,其不止於是耶?國方為太史,有道而文。與余游,使餘表其墓。余少愛荊公文,顧何敢廁於其譜之後?然其詞核,亦可以信許氏而示知者雲。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