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啟 > 高啟文集 | 上頁 下頁 |
志夢 |
|
余與同郡謝玄懿,俱在內府教胄子。今年正月十一日之夜,啟夢與玄懿晨候午門,若將趨朝者。有揖餘二人言曰:「二君當遷。」且顧國子祭酒梁公曰:「諸生盡以屬公。」餘愕曰:「得無有遠調乎?」曰:「不然,煩傅開平王爾。」既寤,明日以告玄懿,私相與識之。 越三日,既望,故事當率諸生入覲。方敘立右順門內,梁公傳旨下曰:「敕諸生出受業太學,二君俟後命。」言既,引諸生去,啟亦隨出。明旦將朝,中使急召啟二人曰:「有旨命開平王二子侍學東宮,俾爾授之經,宜趨入。」玄懿顧餘笑,共歎其夢之神也。 二月二十日之夜,玄懿夢與啟同被召至上所,上授以一紙若告身者。玄懿受而忘拜,竊視其文,有「翰林院」三字焉。繼授啟,啟拜受之。明日以告啟,亦私相與識之。越六日,上禦奉天門,宰執並侍,小黃門召啟等升。上顧中書右丞汪公曰:「諸儒在學久,且皆有文行,而令以布衣遊吾門,可乎?汝亟以翰林之職處之。」因趣謝。時玄懿以事出,獨不得拜焉。明日,遂各授職有差,而啟與玄懿皆得編修官雲。於是益共歎其夢之神也。 七月十五日之夜,玄懿母夫人林氏,夢中使舁二櫥授兩家,發各有白金在焉。其家捧視,則化為炭。間以告吾婦,余與玄懿聞之,竊怪其說稍隱,不若向二夢之著,又不知玄懿所得獨化為炭何也。然亦私相與識之。至二十八日暮,出院還舍,有挫馬馳召餘二人,上禦闕樓俟焉。既見,獎諭良久,面拜啟戶部侍郎,玄懿吏部郎中。啟以年少未習理財,且不敢驟膺重任,辭去。玄懿亦辭。上即俞允,各賜內帑白金,命左丞相宣國公給牒放還於鄉。既出都門,與玄懿家共舟而東。其二弟為余言:累重多負,賜金已盡費,況歸無舊業。相共歎諮,尤其兄之早辭。余因話茲夢以解之,乃始悟櫥為除,炭為歎,愈共歎其夢之神也。 夫自周官六夢之職廢,學者莫能通其說。前史所載夢之符於事者甚眾,餘嘗疑其誣焉。今是三夢者,不由因思而生,得於恍惚啽藝之間,而可征灼灼如此,知未至若既往,無少忒焉。其事之偶然者歟?將人之禍福將至,有司之者,或預以相告歟?抑精神靈爽有所感通,而特兆於是歟?何其神也!是知凡得喪之數,固皆定於冥冥,而無能逃焉者矣。 夫以吾二人一官之遷,一命之授,與區區之進退猶然,而況其大者乎?然則士之生也,唯當自盡其所宜為,外者一委命順於數而無所容心焉可也。而世之惑者,猶將役其智力,騖馳於軋敚排狠之場,欣戚膠擾,至死而不之察,豈非昧哉?餘欲書此以覺之,懼有誚夫誕也,乃私識之,且貽玄懿,聊相與自警焉。今年洪武庚戌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