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仲淹 > 范文正奏議 | 上頁 下頁
再進前所陳十事


  臣前兩次所上共十事,曾奉聖旨更進一本,今寫録進納。

  一曰明黜陟,為重定文武百官磨勘,將以約濫進,責實效,使天下政事無不舉也。
  二曰抑僥倖,為重定文武百官奏蔭,及不得陳乞館閣職事,將以革濫賞,省冗官也。
  三曰精貢舉,為天下舉人先取履行,次取藝業,將以正敎化之本,育卿士之材也。
  四曰擇官長,為舉轉運使、提點刑獄並州縣長吏,將以正綱紀,去疾苦,救生民也。
  五曰均公田,為天下官吏不廉則曲法,曲法則害民,請更賜均給公田,既使豐足,然後可以責士大夫之廉節,庶天下政平,百姓受賜也。
  六曰厚農桑,為責諸道溝河並修江南野田及諸路陂塘,仍行勸課之法,將以救水旱,豐稼穡,强國力也。
  七曰修武備,為四方無事,京師少備,因循過日,天下可憂,請密定規制,相時而行,以衞宗社,以寧邦國也。
  八曰减徭役,為天下徭役至繁,請依漢光武故事,並合縣邑,以省徭役,庶寛民力也。
  九曰覃恩信,為赦書内宣布恩澤,未嘗施行,並請放先朝欠負,以感天下之心也。
  十曰重命令,為制書忽而行違者,請重其法,以行天子之命也。

  臣之所陳,蓋欲周悉,故言辭之間,有涉細碎,而於國體甚大。乞聖慈再加詳覽,一一行之,則天下之幸,非臣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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